社保“挂靠代缴”,违法!


PART1

什么是“挂靠”?












所谓社保“挂靠”,就是买社保的人没上班,但是他找了一家公司,伪造成公司职工,自己全额出资,还交手续费,让这家公司帮他买社保,办退休。


也就是说,“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PART2

“挂靠”社保

个人将面临什么风险?













01

个人征信受影响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02

参保缴费无保障



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

03

“挂靠公司”不靠谱



一些公司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有的公司会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盲目地信任这些公司给你画的“大饼”,小心人财两空










PART3

提供“挂靠服务”

企业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01

法律风险

企业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虚构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将面临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2

信用危机

企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有关部门可以将其行为记入社会信用信息专用系统,也就是说,企业会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03

经济损失

以为收了“服务费”就是稳赚不赔?用人单位以挂靠名义实施诈骗,存在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同时,员工因挂靠社保而无法享受的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保险待遇,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PART4

怎样正确缴纳社会保险?












无固定工作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


按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官方渠道都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根本无需挂靠、代办!


- 保哥有话说 -



END

来源:重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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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社保   社会保险   服务费   人名   城镇   也就是说   待遇   手段   员工   信用   风险   人员   法律   企业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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