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心理咨询……14地检察机关共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机制

日前,广东省内十四地检察机关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的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提出建立12项工作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参与会签的有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检察院、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据介绍,《工作意见》从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学习交流、协作调查取证、协作社会调查、协作心理咨询(治疗)、协作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协作观护帮扶、协作监督社矫、协作督促监护令、协作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与指引规范,建立12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十四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检察领域的统筹协调与配合,以高质量的区域联动,长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参与会签的各地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开展深层次、多领域务实合作?会上,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军提出“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办案理念”“加强区域联动,提升合作格局”“压紧压实责任,促推诉源治理”三点意见。

刘建军强调,十四地检察机关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领域合作新格局,深入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使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充分协调发展;要结合办案延伸检察履职,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强化调查研究和总结分析,解决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把法律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为治理规范,实现源头治理;要积极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跨区域保护的纽带作用,拓宽线索收集及移转渠道,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把未成年人保护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到实处。

【记者】孟健

【通讯员】雷陈媛

【作者】 孟健

南方法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鼎湖   清远市   高要   未成年人   肇庆市   检察机关   惠州市   南沙   调查取证   广州市   深圳市   人民检察院   异地   心理咨询   源头   机制   领域   意见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