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与其他政权有什么互动?对争霸社会有什么影响 ?

晋国霸业获益主要从避免大国蚕食、尊天子变尊己、斩获霸权利益、获取军事援助、开疆拓土、增加人口、稳定霸权秩序等诸多方面展开论述。其他政权则一方面谈中小政权通过与晋的互动,在大国争霸的战争中得以幸存。

另一方面谈齐、吴等政权在与晋的矛盾互动中,迅速壮大。晋与其他政权互动对争霸社会的影响,笔者着重谈分封制的解体、军事制度改革、宗法制的瓦解等。笔者试图通过以上诸多方面对影响的分析,将晋与其他政权互动产生的历史效应由此及彼、由小到大的逐层展现。

晋国霸业获益

晋与其他政权的互动,从晋的角度看,都是为晋的崛起和霸业服务的。晋通过与其他政权的互动,不仅一步步成为强国,而且多次摆脱政事危机。笔者根据前文所述的晋国在争霸前后与其他政权的互动。

从争霸前的避免大国蚕食,到称霸后的开疆拓土及增加人口,再到称霸中原,频获经济利益及军事援助等,这些于晋有利的互动结果都离不开晋与其他政权的有效互动。

避免大国蚕食

晋与其他政权争霸前的互动,有效的避免大国蚕食。韩原之战,晋的黄河以西及以南部分之地,以及河东的解梁尽归秦。虽然与献公时比,惠公时晋的版图有所缩小,失去了“河外列城五”,但虢略以东的今三门峡市的大部分。

包括殽、函在内的地区仍为晋土。由此可见,晋给秦疆土,出质于秦,都是晋弱于秦,向秦屈服的表现。但我们必须看到,夷吾即位,避免了大国对晋的瓜分,缓解秦东进的速度。晋与其他政权称霸后的互动,最大程度服务于晋国霸业。晋国以周王室为中心,尊王获舆论标杆,南向制楚,北向抗击戎狄,西面阻秦,东面联齐。基于这样的互动策略。

晋通过自强以备霸、稳四方以争霸、联合中原政权攘夷以固霸、各个击破以期走出失霸危机、最大限度的巩固复霸统治、维持退出争霸后的既得利益等途径,使自己位于春秋争霸的有利地位的同时,也间接影响齐国复霸,楚国北上、秦国东进。

而吴、越只能称霸于南方,威慑中原,却不能再现晋、楚召会诸侯的盛况。虽然晋、楚、吴、越在中原地区交替称霸,且晋与其他政权的互动,保障晋在绝大程度上把控中原的既得利益。

尊天子变尊己

晋通过尊王,获得周王策命,从平淡无奇的西北诸侯逐渐走上中原争霸的政事舞台。晋文侯袭殇叔而立,自此,开启尊王以谋中原之路。周平王东迁,“晋郑焉依”。曲沃以枝代宗后,周王又对其谋逆行为给予合法性认可。

晋灭虞后,“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是晋尊王的表现之一。虞祀者,天子命虞所祀祭之其境内山川之神。虞虽被灭,晋仍不废其祭,并将虞贡献给周王。晋献公通过尊王,获得建军特权,增强兼并实力。

城濮之战后,天子策命,晋通过合法的程序获取了一个高于其他诸侯的地位。对此,晁福林指出:“在晋楚争霸中,晋国多处于主动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晋长期得到周王室的支持。”余全介对此深表认同。

晋尊王,可以凭借周天子的号令,最大限度地获得中原诸侯的支持。正所谓“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城濮之战后,晋“作王宫于践土。”齐、鲁、宋、蔡、郑、卫、莒七国与盟,由王室卿士王子虎莅盟,周襄王也亲自出劳诸侯。

并在临时王宫接受诸侯朝见。晋文公五年,晋为掩饰自己在践土之盟中以臣召君的过失,晋文公又邀王“会于温。”次年,晋又使狐偃与诸侯“盟于翟泉。”温之会不率诸侯朝王而使王俯就诸侯。

翟泉之盟在王畿内,却使陪臣主会,王子虎同歃,在礼仪上不能充分尊重周王尊严。但总的来说,晋文公对王室是所谓“辞逆而意顺”,用意主要还是尊王。晋成公五年,“公不朝焉,又不使大夫聘。”

同年,“郑及晋平。” 故晋召诸侯会于“黑壤。”以此团结鲁、郑。在这种情况下晋请王室,王室派出卿士王叔桓公临盟“以谋不睦”。晋悼公四年,王室派单顷公与会“鸡泽。”齐慑于周卿的政事胁迫,派世子光与会。

晋昭公三年,晋召诸侯会于平丘,“将寻盟,齐人不可。”王室派刘子与会于戚,授权晋国征讨,从而收服齐国,巩固姬姓宗盟。

晋尊王,表面上接续齐桓公尊王攘夷的“义旗”,成为中原礼乐文明新的守卫者和引领者。实际上,所谓尊王,不过是晋在尊王的掩护下,利用周王的号召力,进行的实为尊己的政事活动。

斩获霸权利益

春秋时期,中原政权从以周天子为中心逐步走向以霸主为中心。诸侯纳贡的对象也从周天子转向霸主,而晋自掀起尊王攘夷的争霸大旗,在其统治中原期间。共同的攘夷需要,附带周王室的政事裹挟,令中原诸侯不得不紧密的团结在强晋周围。晋对与盟成员进行军事保护,附晋诸侯亦对晋承担朝聘、会盟、征伐等义务。正所谓“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春秋后期,晋甚至要求诸侯岁一聘,间岁一朝。

而“军事行动和朝聘盟会,一般说来,都是大国对小国进行剥削掠夺。”对此,徐兴祥曾言:“由霸主或强国主持的会盟则完全是向弱小国家的贡赋摊派会。”《左传》昭公十三年载子产在“平丘之会”上向盟主晋国争取减轻郑国贡赋的记录,再次说明了这一点。

《左传》哀公十二年载子贡之言曰:“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明神以要之。”据笔者统计,晋争霸中原期间共组织七十二次会盟,其在经济上的利益追逐是显而易见的。张亮亦言,“中小诸侯具币往聘霸主是春秋聘礼的主要内容。”史籍中有“聘而献物”“朝而献功”“入有郊劳,出有赠贿”“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的记载,并把各国的朝聘使臣称为“玉帛之使”。

以职贡、时命、贺福、吊凶等方式展开的朝聘互动,成为霸主索物及其他政权献物的平台。贺福吊凶皆有币,此所谓“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如晋景公十五年,晋迁都新田,鲁季文子“如晋,贺迁也。”晋平公二十四年,晋平公建造虒祁宫落成,诸侯皆往“贺虎祁也。”。

晋平公二十六年,诸侯如晋葬晋平公,“郑子皮将以币行。”晋昭公即位,郑子皮如晋以币百辆。更为甚者,职贡的数额,皆由霸主拟定。“凡从晋之国莫不向晋纳其贡赋,一若西周诸国之对周王然;其多少之数则晋君规定之,晋官分征之,晋司马掌其事而接收之。”附晋政权只能听从,即“听政”、“听数”,或“会正”。

如晋襄公五年,“曹伯如晋会正”。晋悼公九年,“公如晋朝,且听朝聘之数。”晋平公即位后,晋国六卿执政。诸侯之贡赋数由六卿定,且法令朝令夕改。“不朝之间,无岁不聘,无役不从。”晋对盟内成员的穷征暴掠使小国“不敢宁居,悉索敝赋……敬共币帛,以待来者。”

郑国大夫子产曰:“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小国必须“行其政事,共其职贡,从其时命,不然,则重其币帛,以贺其福而吊其凶。”

即使在晋、楚弭兵之时,宋、郑等国仆仆于晋、楚之廷,苦于供亿。尤其是晋平公时期,鲁对晋已到“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于朝,史不绝书,府无虚月”的程度。

晋国“大夫多贪,求欲无厌”,以致使鲁国到了“不堪晋求”的地步。诸侯苦于币重,《左传》襄公二十七年,鲁欲“视邾滕。《左传》昭公十三年,郑国“子产争承。”诸侯自损爵级以求轻赋,可见诸侯贡赋的经济负担沉重。若有盟内诸侯不纳贡,则面临着被问责或被讨伐,甚至国灭的危险。

频获军事援助

晋国霸业的形成,离不开其他政权的辅助与支持。整体上看,是满足各自利益最大化的一种选择,是晋与其他政权政事博弈下的一种和谐,是晋对其他政权给予某种帮助,其他政权予晋助力的一种利益交换。基于此,晋与周王室、鲁、齐、戎狄、秦、吴等政权实现军事互助。

王室助力晋

晋文侯执杀了非正统的携王,助周平王统一王室。周平王赏赐文侯的弓矢车马,助力晋政事地位崛起。弓矢车马,便是晋替周王室征伐不廷之臣的象征。城濮之战后,周天子赐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贲三百人。”

因此,晋正式获得中原侯伯的地位。晋文公称霸后,晋尊王,不但为周王室攘外安内,更为其“天下共主”的名号,“维护作为王权基石的分封制度所形成的现有政事格局。”

在这一过程中,晋也利用周王室,最大限度的减少称霸阻力,并使周王室对自己的霸业提供援助。对此,杨原指出,“尊王攘夷”,“内在的逻辑就是利益交换。”如晋获得以王命讨诸侯之权。

晋襄公四年,楚报复晋伐沈而伐江,“晋以江故告于周。王叔桓公、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晋在邲战争郑时,又以平王之命为旗号。《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寡君使群臣问诸郑,岂敢辱侯人?”晋厉公四年,“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

厉公七年,晋国为训定郑国,也请命王室,简王先后派“尹武公、单襄公及诸侯伐郑,自戏童至于曲洧。”并“同盟于柯陵。” 由此可见,晋给予周王室保护和尊崇背后是周王室对晋地位的合法性认可和军事援助。

此外,周王室助晋结交诸侯,招揽更多盟友。如晋文公称霸后,周王室积极助晋巩固霸业。周卿与会晋盟,助晋团结中原诸侯。晋成公五年,晋会诸侯于“黑壤”,以团结鲁、郑、周王室派出卿士王叔桓公临盟“以谋不睦”。晋悼公四年,王室派单顷公与会“鸡泽。”齐慑于晋的武力逼迫和周卿的政事胁迫,派世子光与会。

齐鲁援助晋

齐鲁援助晋,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晋、齐、鲁均为中原政权的同根因素,使得三者的攘夷目标一致。所以,晋阻秦、楚、戎狄祸乱中原的军事目标,可以争取到齐、鲁的军事援助,一致对外。

如晋楚城濮之战前,楚的先锋已进到齐国谷邑。而此时能解齐困的只有中原强国晋,所以,齐遂与晋“盟于敛盂”,结成暂时军事联盟。中原未受楚威胁的国家,仅晋与周王室而已。

顾栋高评价当时形势说:“天下大势,盖楚十居九矣。”晋与齐一致对外的利益大于内部摩擦的实际效果,这也是齐牢固站在晋的阵营里,晋容忍齐的傲慢态度的主要原因。因此,晋对战秦、楚的关键时刻,齐与鲁都出兵相助。如晋文公三年,晋楚对战,齐驻师于城濮,晋联齐增强城濮之战中晋抗楚实力。晋失霸后,晋齐结盟稳固东部局势。

晋厉公元年,晋率领齐、宋、鲁、卫、曹等国讨伐叛晋归楚的郑国;晋厉公四年,晋会诸侯于京师,假王命合九国之师以伐秦,大败秦军于麻隧;晋厉公七年,晋楚大战于鄢陵,随后又与各国诸侯会于沙随谋伐郑;晋复霸后,晋联齐抗秦等等。这些以晋为中心的攘夷战役,都有齐鲁的参加。齐、鲁不同的实力地位决定二者对晋的军事支持,呈现不同点。于晋而言,一是鲁的可操作性强于齐。终春秋之世,晋向鲁乞师七次,分布在晋失霸和复霸时期。

但值得注意的是,晋无向齐乞师的记载。可见,晋清楚,言语命令齐无济于事。二是鲁积极配合晋的征伐行动。齐经常有不与会的情况。晋景公十五年,“孟献子、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

同年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宁相,郑人,伊洛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会也。师于鍼。”晋定公十年,“晋士鞅会成桓公,侵郑。”三是鲁可助晋讨齐,平衡东部局势,齐却不能助晋安定东部。

总体来说,晋以其强大的军事实力,牢牢地将齐、鲁笼络在晋盟之中。晋齐间的“貌合”及晋鲁间的鼎力相助,彻底攘秦、楚、戎狄于中原之外,达到攘夷的客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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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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