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国资局:全力推动实现国有控股

作为深圳三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之一,西部公汽手握深圳道路上1/3的公交车辆经营管理权。不过,近些年来,西部公汽陆续被有关部门通报相关问题。而在近期,西部公汽更是被其股东之一深圳市新通宝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新通宝公司”)实名举报内部存在多项问题且迟迟未能完成国有控股,南都·奥一新闻记者连日来也发布多篇报道持续调查西部公汽股东举报风波。

针对股东举报及南都·奥一新闻报道,宝安区国资局回应称,将全面加强监督与成本管控,目前正全力推动实现国有控股。

缘由 被指多个项目未公开招投标

天眼查显示,西部公汽共有四个股东,除新通宝公司外,另外三家分别是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投集团”)、深圳市中南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集团”)、深圳市安道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大股东宝投集团系宝安区国资局全资控股,其余三个股东均为民营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南都·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西部公汽每年享受财政补贴20多个亿,占其总收入的90%。换言之,维持西部公汽日常运营的成本主要源自财政补贴。

而在新通宝公司的实名举报中,西部公汽在采购方面的把关不严首当其冲。

南都·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西部公汽与深圳市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深圳市中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公司”)在充电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未按照采购流程公开招投标,提前2年续签充电运维合同5年,变相将合同期延长为10年,到2027年才到期,中间并未重新进行招标。南都·奥一新闻记者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及西部公汽官网的招标公示中,并未能找到有关“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运营服务”的采招信息。

事实上,早在2016年,深圳市审计局便曾就西部公汽未公开招标的问题予以通报。通报称,2012年5月至2016年4月,西部公汽公司通过邀请招标购买的公交运营车辆保险一直以无合同、单车保单逐月出具的形式购买商业保险(交强险按年购买),直到2016年4月审计期间才开始改为公开招标。

调查 部分项目在支出上饱受诟病

而除了未公开招标问题外,西部公汽在部分项目支出上亦饱受诟病。

南都·奥一新闻记者获取的一份名为“西部公汽2020年场站建设与管理预算编制指引”显示,车辆清洁费用标准为大巴226元/月·台(含税),中小巴225元/月·台(含税)。

与之作为比较的,是同样隶属深圳市三大公交特许经营企业之一的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集团”)的同类费用支出。巴士集团第三分公司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一份2022年度车辆场站清洁服务中标通知书显示:巴士集团运营车辆清洁费为大巴164元/月·台(不含税),中小巴为149元/月·台(不含税),税率为6%。经过税率换算后,这三项的含税价格分别为173.84元/月·台及157.94元/月·台。

换言之,仅车辆清洁费这一项西部公汽便相较同行高出了30%以上,计算全年清洁费更是一笔大数字。南都·奥一新闻记者从西部公汽股东新通宝公司获取的一份2021年西部公汽营业成本明细表显示,在车辆清洁费这项上,2021全年费用支出高达1451万元。若按照巴士集团的车辆清洁标准,在这一处支出项上,西部公汽一年能省400余万元。

对此,西部公汽董事长李泉生曾回应南都·奥一新闻记者称,有财政资金补贴的企业应该都要上政府阳光采购平台,多年来西部公汽一直没把采购事宜推上去,容易使有的股东和员工产生联想。其表示,西部公汽的确存在这个问题,2022年3月国资局就已经开始对一些问题进行核查。

李泉生表示,其于去年1月25日任职,对此前相关具体情况并不了解,需要充分了解后才能回应。但从去年开始,在上级支持下,加大了规范化治理力度,其中,就包括将采购招标事项推向了政府阳光采购平台,党委也实现了对重大事项的前置研究和把关。

回应“确实没有实现国有控股”

新通宝公司负责人赵女士认为,近些年西部公汽出现种种不透明或涉嫌违规现象,其症结在于公司迟迟未能实现国有控股。

南都·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2018年5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与西部公汽签订了一份《深圳市公共汽车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其中明确,在股东依照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进行股权转让时,西部公汽应保持国有控股原则。

但新通宝公司方面表示,事实上,直至目前西部公汽尚未能按协议要求完成国有控股。宝安区国资局落款为2022年3月的一份复函显示,由宝安区国资局全资控股的宝投集团虽是第一大股东,但在股东会仅有40%表决权,董事会仅有4票,无法在单独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任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因此,西部公汽公司并非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而西部公汽董事长李泉生也表示:“国有控股指的是占公司股权51%以上,或者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对公司的控制力有51%以上。但这两条西部公汽都没做到,确实没有实现国有控股。”

换言之,从2018年相关部门做出要求西部公汽保持国有控股原则至今,该公司仍未完成国有控股。

进展

宝安国资局:第一时间向法院表达行使优先购买权

针对上述西部公汽多项问题,南都·奥一新闻记者发函询问宝安区国资局,其回复称,西部公汽作为深圳三大公交特许经营企业之一,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宝投集团为西部公汽的国有股东,持股40%,其余60%为民营股东。西部公汽依据《公司法》设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由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对西部公汽进行经营管理。宝投集团按照西部公汽的公司章程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区国资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履行监管职责。

据悉,时任西部公汽有关负责人因在民营股东股权转让事件中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已于2019年5月被撤销党内职务、取消担任相应职务资格并降职处分,于2020年4月被中纪委作为典型问题通报。

针对国有控股问题,回复称,自2013年起,西部公汽民营股东多次发起股权转让,但分别被深圳罗湖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无效。2018年5月,市交通运输局与西部公汽签订了公交特许经营补充协议,协议明确指出,在股权变动时应保持“国有控股”原则。2023年1月,罗湖法院函告西部公汽及各股东,拟对中南集团持有西部公汽33.5%股份进行司法拍卖,为落实补充协议约定,宝安区国资局会同宝投集团进行了深入研究,第一时间向罗湖法院表达行使优先购买权,并将在市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法院和民营股东的协商,推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市场公允价格受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全力推动实现国有控股。

宝安区国资局还表示,关于民营股东投诉的其他问题,宝安区国资局一直积极跟进、核查、调解,督促宝投集团积极推动西部公汽规范管理。截至目前,西部公汽作为服务深圳宝安、龙华、光明片区的公交运营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公交运营保障平稳有序。

采写:南都·奥一新闻记者 詹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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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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