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来了!春暖花开租车出游,这些细节要注意

  春暖花开时节,各地出游人员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选择租车自驾旅行的游客。3月3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了解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近期接收到来宁旅游的游客在网上预约租车时遇到押金难退问题的投诉。

  消费者马先生在一家租车平台上申请退还租车押金999元,商家承诺7至15个工作日退还押金,但到期后马先生多次联系客服,也未收到应返还的押金。

  自治区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发出消费提示:

  ——看证照。租车自驾游,要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具有汽车租赁许可资质和合法经营执照;查看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与租赁企业名称一致。

  ——看主体。线上交易日益盛行,越来越多的顾客通过手机APP、小程序、企业网站等渠道租车,经营者往往采取“一地注册总公司、多地开设分公司”的模式运营,总公司掌握全部的销售收入和应付押金,各地设立的分公司只负责车辆维修转运,发生退费纠纷时,分公司常以无钱支付为由推诿。因此,建议顾客选择规模较大、有实力的正规平台交易,遇有退费纠纷可向总公司所在地监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选择线下本地租车。

  ——看合同。仔细阅读租车合同条款,对合同中关于租车押金、车辆安全、故障维修、保险等重要问题的权利义务内容予以关注,最大限度防范交易风险。尽量选择信用免押金的方式租车。(宁夏日报记者  陶涛 文/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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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自治区   押金   春暖花开   机动车   举报中心   纠纷   顾客   总公司   细节   车辆   游客   提示   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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