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从2023年1月1日起

烟台市福山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由7个调整为9个

参保人可自主选择

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原有1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和13000元7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增设350元、800元和8000元三个缴费档次,删除1500元缴费档次。

调整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增加为9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13000元缴费档次仅当年缴费可选。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鼓励缴费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再自主选择较高档次缴费,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财政补贴采取以下标准:

(一)年度个人一次性缴费额达到350元的,补贴40元;达到500元的,补贴60元;达到800元的,补贴100元;达到1000元的,补贴150元;达到3000元的,补贴400元;达到5000元的,补贴600元。选择8000元与13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与选择5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一致。参保人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

(二)针对困难群体增设的缴费100元标准,一次性个人缴费达到100元的补贴40元。

补缴未缴费年度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对达到国家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龄但存在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从参保人足额缴费后的次月起计发待遇。参保人待遇核定后,不允许补缴或变更缴费档次。

来源丨福在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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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福山   档次   烟台市   保险费   养老保险   残疾   群体   待遇   困难   标准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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