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宏观调控,强化财政职能,国家财政的现状

国家财政是我国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工具,也是我国调节经济的重要手段财政的职能作用能否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良性循环。然而,近年来,由于国家财政被肢解的情况日益严重,从而影响了财政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

国家财政被肢解的现状

财政筹集资金职能技削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财税分家不利于财政筹集资金职能的发挥,财税部门分家之前,财政筹集资金的职能基本上能够充分运用。

从1984年起,煤、石油、石化、冶金、有色、铁道、邮电、民航等部门相继实行了包干。从部门包干的实际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包盈不包亏”的现象。盈利的部门上交收入包死了,超收部分中央财政拿不到,而亏报部门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近几年由于价格和市场的变化,一部分企业由于产品大幅度涨价,利润大幅皮加,而由于保死了基数,财政却拿不到,另一部分企业由于受原材料涨价等因素的影响,完不成承包任务,从而影响了上交财政任务的完成或需要增加财政补贴。

财政分配能被肢解一些应纳人预并管理的资金被划到预算外。据了解,仅各地在预算外设立的基金就有四、五十种,有些预算外资金,无论从性质上看,还是从管理上看,都应该纳入预算,因而应该的人预算、由财政管理和监督这项资金的使用。

在国外,这一类资金通常也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但是,我国目前这项资金并未列入预算,而是放在预算外占劳动人事部门管理。在预算外资金中,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有些资金只是在形式上纳人预算,在预算中列收列支实际上根本不归财政部门学理,这些资金只是每年在编制预算、汇总决算时才在预算和决算中反映,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其收入和支出都不经过财政、由主管部门自行掌据,财政部门对究金的征收和使用无法进行管理和简单,也无法进行资金的统筹调度。

有些资金规定只用于指定的支出项目,财政部门无法调剂使用。这些资金的项目较多,主要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只能用于城市维护建设支出,征收排污费和城市水资源数收入。

只能用于环保和城市水资源建设支出,耕地占用税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中的一个百分点部分,只能用于农业发展基金,地方财政分成的保险企业收入,只能用于保险企业的有关费用支出,新增粮食调拨经营费收入,只能用于与粮食经营有关的支出。

肢解财政职能的危害性。

削弱了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施力,引起了各种失控。财政是国家对宏观经济控制的一个总阀门,这是由财政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国民经济总供给与总需求是否平衡,社会生产是否有计划、按比例、均衡、协调地发展。

从根本上说,是由国民收入分配和作用的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财政处于国民收入分配的核心地位,它对因民收入分配的其他方面都有直接的制约作用,这就决定了财政分配状况,在宏观经济控制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加剧了财政困难,导致了财政收支不平衡。造成这种状况、除了有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预算管理软化等原因外,财政被肢解、财政左右财政收支的能力下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长期这样下去,国家财政必将变成吃饭财政,最终也必将影响到各项事业的正常发展。

各种专项资金和基金,虽然在一定的时期内,对发展某项事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专项资金和基金过多过泄,必定会打乱整个经济秩序,既分散了国家财力,影响了综合平衡、又拉长了建设战线,加重了企业和各方面的负担。

目前,由于国家财政被肢解,实际上使银行、税务、计划、劳动人事、海关、工商、公安、物价、审计等部门都部分地代替了财政的职能,有相当一部分收支,财政不能参与分配。不仅不利于国家财权的集中统一也不利于财政统一调度资金,更不利于财政的管理和监督.

对强化财政职能的建议

为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彻底改变财政职能被肢解的状况、首先应该认识到改革与强化财政的职能并不矛盾,改革不应当削弱财政的职能,相反只有财政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国家财力充据。

才能在资金上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其次,还应该认识到,财政职能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职能被肢解,实际上也会影响到国家职能的发挥。对此,我们建议,

为了加强对减免税的管理,堵塞财政收入流失的洞必须尽快将税收减免纳入预算管理,年初要有减免税预算,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通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储突破预算,还要严格减免税审批制度,将绕大部分税收的减免市推权收归国务院。

或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办理,地方政府的免审批权,仅限于一些属于地方固定收人的零散小税,对于地方越权减免税的问题,一经在出,必须严肃处理、除了要加倍罚款外,还要给予有关责任单位的领导和当事人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这样不但可以保证财政收入,而且也可以增加减免税的透明度。

为了能够很好地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现行的承包办法必须加以完善。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税到分流,税后还贷,税后承包”的办法,不具备税后还贷条件的企业也可以实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的办法。

根据调查不合理的承包基数。新的承包基数的确定,既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企业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改造能力引入“风险机制”,可以搞全员抵押承包,也可以搞提取风险基金的办法,使承包人和企业职工都能承想一定的风险。

这样,不仅包盈了,承包人和金业职工能心安理得地取得收入,而且包亏了,也能承担一定的责任,从而减轻财政的压力决不允许包税。近几年,有的地方对企业既包了利润,也包了税收,在这种情况下,竟然出现了企业不接受国家给予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反常现象。

包税的做法,不仅使税法失去了应有的群严,而且也使税收杠杆失去了应有的作用。因此,承包只能包上交利调,提高经济效益,包固定资产增值等等,决不允许包税收。

将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对一些放在预算外的资金,对一些在预算上列收列支的资金。坚持收支两条线,取消收人提成办法。不管是征收机关,还是部门,都不得自行提留收人,对一些征收机关的业务费,由财政部门根据其业务需要,给必需的经费。堵住漏洞,加强财政收支的集中统一管理。

结语

强化财政职能必须认真清理整顿各种基金,将设立基金的审批权收归国务院,任何地方和部门都无权自行规定设立和开征基金。对于已经设立的基金应认真清理,有的要撤销,有的要合并、对于地方和部门自行设立的基金,原则上都要取消,确需保留的,应报国务院审批。

各种基金都要纳入预算,所储资金,各地方、各部门不能自行筹集。搞乱摊派,应由财政部门根据各项事业的需委,统一筹集,安排、管理和监督、完善部门的包干办法。对于实行收入上交包干的部门,应实行上交收入递增包干办法以保证财政收入能随着部门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国家财政被肢解的现状包括:财政筹集资金职能技削弱,部门包干限制了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企业承包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财政分配能被肢解的后果就是削弱了财政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施力,引起了各种失控加剧了财政困难,导致了财政收支不平衡。弱化了财政对一些资金的符理和监督分散了国家财权,不利于财权的集中统一。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职能   财政   减免税   国家   宏观调控   预算   现状   收入   部门   资金   基金   企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