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大汉奸汪精卫成立伪国民政府,死后坟头被炸,做鬼都不得安宁

清朝最后一个皇帝溥仪退位后,先后出现了很多政府,如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后改组为总统府)。这期间还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政府,那就是头号大汉奸汪精卫在南京成立的伪国民政府,实则是一个亲日的汉奸政府。

汪精卫曾经也是一个热血报国的青年,是国民党成立初期的主要人物,拥有很大的影响力,也是蒋介石的主要政敌。他曾经做过刺杀摄政王载沣的举动,然而行动未遂。但是后来日本侵略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他却调转枪头,投靠日本人,敌对中国自己人。

1938年,汪精卫对陈公博(汪伪政府二号人物)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对日应该寻出一条和平之路。”因此便开始打着和平的幌子勾结日本人,以促成“和平救国”,实则卖辱求荣,敌对国人,尤其针对共产党。

汪精卫是一个极其自卑又自负的人,自卑是在日本人的淫威之下,对抗日战争没有信心;自负则体现在他曾在国民党任副总裁,但是没有实权,由于他的性格和狭隘的思想,一个身居高位又没有实权的人又怎甘心身居人下?没有实权就自己想办法获得实权,他的办法就是投靠日本人谋求权利。

因此经过策划,1938年11月12日,他派梅思平、高宗武等为代表,去和日本的影佐祯昭、今井武夫在上海进行秘密谈判,签订《日华协议记录》,议定:缔结反共协定;中方承认“满洲国”,日方于恢复和平後两年内撤兵(内蒙古等地除外);日本享有开发中国资源的优先权等条款。表面是和谈,实为亲日卖国行为。

汪精卫和东条英机(左三)

随后汪精卫偕曾仲鸣﹑周佛海等逃离重庆,出逃越南河内,在出逃河内的第4天,也就是12月22日,日本首相发近卫文麿表声明,言“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用以处理中日关系的三原则。并高调提出要“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而且成耨要“尊重中国主权、撤销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归还租界”。实际上就是引诱网汪精卫为日本效力。

汪精卫果然把热脸凑过来。12月28日,汪精卫在河内发表《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要求国民政府考虑近卫声明,考虑和日本和谈。第二天,汪精卫发表了臭名昭著的艳电,大肆吹捧近卫三原则,让国民政府“以此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

《大阪每日新闻》刊载汪精卫艳电

从此,汪精卫彻底投靠了日本人。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在南京举行所谓“国民政府”还都仪式,正式成立傀儡政权,并发表《和平建国十大政纲》。华北临时政府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撤销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日本政府对汪伪政权发表宣言:“决定给予全力协助和支援。”

1943年5月31日,汪精卫主席以"中华民国政府"首脑的名义,参加了由日本主导的"大东亚会议"。同年底,汪精卫健康急剧恶化,不得已于1944年3月赴日治疗。11月10日病逝于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院,后来遗体运回国,葬于南京梅花山

1946年1月21日,国民党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派工兵将汪坟炸毁,并将其尸体火化,坟址被夷为平地。

陈公博是汪伪政权的第二号人物。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掌权,不到一年,日本投降,汪伪政府倒台,陈公博下台。

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

1946年陈公博在江苏高等法院接受审讯时的情形

周佛海是汪伪政府的第三号人物。1944年3月,汪精卫病死后,周佛海出任伪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1945年9月30日,国民政府下令逮捕周佛海,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对周佛海进行公审。11月7日,法庭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判处周佛海死刑。周佛海被送往南京老虎桥监狱。1947年3月,蒋介石发布特赦令,以"响应反正"、"戴罪图功"、"以观后效"为由,将周佛海"减为无期徒刑",免其一死。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脏病发作死在监狱中。

周佛海

其它与汪精卫一同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陈璧君)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没有一个善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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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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