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特斯拉汽车的再审申请。
至此,持续三年的特斯拉因欺诈消费者,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终于盖棺定论,特斯拉因欺诈消费者,被判“退一赔三”,退还购车款379700元,赔偿三倍购车款1139100元。当事人韩潮表示“正义虽晚,绝不缺席”
2019年5月,韩潮在特斯拉官网购买了一辆特斯拉认证的二手车,型号ModelS P85,购买时官网承诺信息“无重大事故,无结构性损伤,无水泡火烧,200多项全车检测,车况良好”,韩先生在和特斯拉官方销售沟通后,确认了车况,最终韩先生购买了该车。
2019年8月,韩潮正常驾驶汽车行驶,未发生意外时车辆发出巨响,同时屏幕跳出五个故障码,提示“车辆无法重新启动”,“车辆正在关闭”。
韩先生认为,车辆的故障直接威胁到了驾驶人的生命安全,要求退换车辆,被特斯拉拒绝。之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特斯拉坚持不退换车辆。
于是,韩潮委托机动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了全车检测,发现车辆后侧存在切割焊接痕迹,证实该车辆属于事故车。
鉴定后,韩潮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要求特斯拉退换车辆,均被特斯拉拒绝,随后,韩潮启动司法程序,将特斯拉上告,要求特斯拉退一赔三。
2021年3月,北京市大兴人民法院正式立案,2020年12月4日,大兴人民法院裁定“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因此要求特斯拉“退一赔三”
特斯拉不服一审判决,要求二审,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特斯拉依旧不服判决,再次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3月27日,北京市高院做出裁定:维持原判。
至此,关于韩潮控告特斯拉“欺诈消费者”事件告一段落,但是,与此案同时进行的特斯拉起诉韩潮侵犯特斯拉名誉权的案件仍然在审理中,因为特斯拉向韩潮个人索赔505万元名誉损失。
想必,在特斯拉欺诈消费者已经盖棺定论的情况下,特斯拉很难再有翻盘的机会。
所以,在消费者确实因为受到商家欺诈而蒙受损失时,请坚决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如特斯拉一样的庞然大物“欺凌”“威胁”“制裁”个人消费者时,我们也要坚信法律能给出正义的判决。
正义虽晚,绝不缺席。
(本文判决文书图片来源自当事人韩潮个人微博)
页面更新: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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