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1997-死都忘不了的青春记忆


1997年,死都忘不了的青春记忆。

那年似乎发生了很多大事,但留在印象里的也只有香港回归了。

毕竟这是一个民族百年的夙愿,一个民族的强大复兴是让每一个属于这个民族的人值得骄傲和自豪的。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吧,1997年,对于我们这个国家显得意义非凡。而这件事也就在我的脑子里定格了下来。

请原谅我还无法超越一个平凡老百姓的境界。

事实上,我就是一个俗人。

在国家大事上,总是无法站到一个立体的高度上去分析揣摩。

因为这些问题不是由我来解决和掌控的,我所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完成学校到社会的转变。

不要以为就业难是从现在开始的,在二十多前,孔乙己在历史的角落里就已经蠢蠢欲动了,只是还没有胆子出来走两步。

当时学校大喇叭整天喊着“毕业就择业”的口号时,我们也越发清楚的明白了这意味着什么。至今还清晰地记得,用人单位对我说他们那什么都不多,只多大学生的时候,我无法面对这样的尴尬。

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学校大喇叭里喊的口号,是“毕业就择业”还是“毕业就失业”呢?

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明白,曾经以为单调无聊的学生时代,竟然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只可惜,这样的日子离我已一去无返了。

我无法诅咒这个社会,虽然我很想。

毕竟这个社会在以特有的中国式速度腾飞,我既然能安然的享受这腾飞所带来的各种福利的同时,当然也要毫无怨言的去面对这种快速腾飞所带来的不完善。

后来,当我以一个招聘者的姿态面对这些大学生的时候,我侃侃而谈。

大学生的过剩并不意味着人才的过剩和知识的贬值,相反,这是社会发展对人才和知识更高的需求。

其实,话是这话,说着有些道理,听着也似乎是这个理儿,其实未必如此。

在我们国家很多边远贫困地区,仍然需要大量的大学生,但当知识向物质靠拢的时代,谈奉献反多了些纸上谈兵的味道。

李小文就对我说过:“让你丫去鸟都不拉屎的地方待上一辈子,你小子肯定会选择去上吊。”

我承认他说的没错,大学给了我广阔的视野,却没有让我的心灵得以升华。

我还是俗人一个,上大学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的生活。

就这样,一个俗人,走进了世俗。

进入社会以后,一位前辈告诉我,有些话要说得冠冕堂皇但未必要做得轰轰烈烈。

这位前辈,就是我的大学导师,当我数次在社会碰壁后他对我如是说。

我打小就是个好孩子,老师的话不能不听,于是我渐渐在社会混得如鱼得水了。

李小文是我在97年认识的。1米8的个儿,长得蛮结实的,只是皮肤近似女孩子的白,少了点阳刚气,不过倒是很惹女孩子得意。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和一个女孩子在一家公司的电梯里热吻,当时电梯里只有我和他还有那个女孩子。

真的,那是一个敢爱敢恨敢疯敢狂的年代。

或许是他们旁若无人的亲吻让电梯感到了很不爽,一个故障把我们都被关在里面了。

事发突然,他没站稳撞到了我。我的眼镜掉到了地上,他的脚又正好踩到了上面。

他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

他要赔,我说好。

半个小时后,我们从电梯出来,他挥别了女孩,挽起了我的胳膊。

别误会,他实在放心不下,让一个高度近视的我,独自一人去配眼镜。

人家仗义,咱也不能含糊。配完眼镜,刚好饭点,都是爽快人,小饭馆走起。

那天我们都喝了很多,说些什么具体记不清楚了,反正都初涉社会,有了那么几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

自那以后,我们就成了最好的哥们,只是我再也没和他那样喝过酒。

他太能喝了,我根本不是对手。

而且那天我喝多了,还在一个女孩的屁股上摸了一把。

如果不是酒醒后我火辣辣的脸上那微红的掌印,我恐怕都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事情了。

那个女孩子叫蝶衣,这个贯穿我生命始终的女子,就是这样登场了。

有时候,我总在想,如果生活可以预知的话,那么本不该发生的事情我们就知道如何的去避免发生了。

可人生如戏,就算你想刻意的想绕过某个情节,但你绕来绕去,该出现的还是要出现的。


1997年的最后一个月,城市的上空一直飘着雪花。

这是这个城市几十年来最寒冷的冬天,可广播里女播音员还用她那甜死人不偿命的声音,提醒市民又一股冷空气云团,正在向这里运动。

我的心情也随着这天气一天比一天寒冷下来,已经毕业快四个月了,我还没有找到工作。

应聘了30多家单位,从最刚开始的外企到合资再到国企、股份制,我不断的降低自己的工作要求,倒是真有几家小公司要我去上班。

但我怎么想怎么觉得委屈,毕竟十年寒窗,不甘心沦落到为那些连高中都没毕业人的手下工作,还要每天对着他们一口一个老板的叫着献媚。

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当初还费个什么鸟劲儿上大学。


牢骚归牢骚,工作还是要找的,可也不是一天能找到的。醉生梦死的日子还在一天天延续着。

一个晚上,李小文兴冲冲的跑到了我这里,他那脸不知道是被外面冷天冻红的还是因为兴奋红起来的,看着他那白里透着红的脸,我摇头叹气:为什么你不是个女的?

这要是换作往常,他肯定和我扯个没完,这似乎已经成了我们这段时间打发心情最好的发泄方式了。

但今儿个,他却一反常态,从兜里掏出几盒中华烟丢给我,然后一声不吭满脸笑意的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着我,右手竟然还有节奏的敲着沙发的扶手。
我懒得理他,打开一盒中华,边抽边坐在网上继续和那些不知道所谓的美女妹妹们聊天。

我从来不见网友,我宁愿相信对方在网上把她自己说成天仙般美丽,也不想在现实中目睹去感受那让我眩晕的一幕。

无论这种眩晕是来于她的真实还是谎言,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概念。

因为见网友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能直接扼杀我那微薄钞票的寿命。

李小文在此点却和我相反,他认为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可我既不想套狼,又无孩子可舍。自然如果将来有了条件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很快十几分钟过去了,李小文的笑意开始有些僵化了,二腿的姿势不断的变换着,手也开始在他的下巴下蹭来蹭去的,我知道他的耐性快挺不住了。

没多久,他就无可奈何地坐到了床边,说出了一件让我掉下巴的事情。


李小文的爷爷当年因为无法抗拒那场十年政治风暴的席卷,被迫跑到了香港,一去就是30多年了无音讯。

他的老爸也因此在文革中被打成了反革命,虽然后来给平了反,但身体和精神却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在生下他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李小文很少谈及这些,在他看来,文革并不是个错误,而是个历史必然,所以没什么可以抱怨的,如果真的要抱怨,只能说是他出生在这样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的家庭中。

他一直以为他的爷爷已经老死在香港的某条破败的巷子里,并爷爷的选择感到某种伤感。

可谁曾想,不久前一个香港人找到了李小文,告他去香港继承他爷爷的遗产,并为他办理好了定居香港的手续。

这是他爷爷临终前委托律师留下的遗嘱。

他爷爷是在1997年的7月1日凌晨去世的,走的时候很安详。

妥妥的狗血的电视剧情节,但却是真实的让人不敢相信。

李小文去了香港,送他走的那天下起了小雪,除了我以外他没告诉任何人来送行。

按他的话来说,他很快还就会回来,他不希望有人知道他离开过这个城市,他只是在这个城市里消失几天,可能是在某个酒吧买醉,也可能在某个角落里颓废。

总之,他的心还有他的气味还留在这个城市里,他属于这里。

飞机在一阵轰鸣声中渐渐模糊成天际边的一个小黑点,恍惚间,我竟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幻觉,我和李小文被一群美女簇拥着,天空撒满了钞票,耳边却响起了《义勇军进行曲》。

我猛的摇了下头,把这种幻觉驱散开来,飞机已经消失在了我的视野之中,只剩下对未来生活的一种猜测和茫然,在这羞答答的小雪天中喘息着。

1997年的最后一夜,我破例去见了一个网友。

她就是蝶衣,那个我酒醉后摸了人家屁股的女孩。

有些人注定这辈子要和你纠缠不清的,纵然你绕了多大的弯,最后还是要和她相逢。

我不相信宿命,所以我宁愿把这种安排称为缘分。

蝶衣就是我的缘分。

在没有找到工作的日子,我大多把时间挂在网上的聊天室。

97年的聊天室,那是网上最热闹的地方,因为那时还没有太多的网络资源供我们选择。

所以初涉网络的我们,就把聊天室当成了网络的盛宴。

很快,我就成为了某个聊天室里两个最受欢迎的人之一。

另外一个人就是蝶衣,蝶衣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那时,网络的聊天还处在初级很萌的时代,少不了警察查户口般的搭讪盘问,而我和蝶衣却从来不会问及这些。

按着蝶衣的话来说,我们都是网络中进化比较快的人,似乎我们的出生就是为了迎合这网络时代的到来。


当蝶衣在一次和我聊天中说到她曾被人酒后非礼的事情时,那天醉酒后的场景竟如电影般在我的脑子里清晰的浮现出来,和她说的情景丝毫不差。

当时就惊得我一身冷汗出来,我始终都不敢相信世界竟然真的这样小。

但确实,世界就是这样小,小到与你迎面走过来的人,你躲都躲不开。

我说:你就没想过这是个误会吗?可能他喝多了,要抢着付账,在屁兜掏钱包,一不小心,碰到了背对着他的你。

蝶衣一个大怒的表情:原来是你!

哎,和聪明的女孩说话就是这么好沟通。

97年的岁末最后一天,天冷得吓人。

我穿上了只有面试时我才穿的那套西装,打好了领带,还特意理了头。

我和蝶衣终于还是见面了。

我总觉得挨了一嘴巴连人长啥模样都不知道,还背上了一个色狼的名声,这心里亏得慌。

蝶衣大度地认为,没有什么误会不是一顿饭解决不了的,如果不行,那就两顿!

所以,这顿饭,我不得不请。

虽然临出门的时候又多穿了件大衣,可我还是低估了冬天西北风的威力。

当她向我伸出手来握手的时候,我被冻得僵硬的手却怎么也不听使唤。

想对她做一个报有歉意的微笑,可脸部的肌肉却如石化了一般。

她感觉出来了我的窘迫,毫不吝啬地笑了,很快就把我拉进了一家暖和的餐厅。
当我逐渐暖和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和蝶衣一起来的还有个女孩子。

蝶衣笑着说这是她的死党,叫胡同。

问我不会介意她多带一个朋友过来吧?

我说怎么会,怎么会呢,能请两位美女吃饭,我求之不得呢。

其实她还是对我不放心啊,看来一次无心之错,毁了我半世英明。

为了缓解下心情,我对她们说不介意我抽根烟吧。

胡同说当然可以,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也给蝶衣一根烟抽了。

听了这话我瞪大了眼睛看着蝶衣,自从见面以后,我还没有好好的看过她。

她应该算得上是个美女了,一头黑黑的长发,眼睛很大很亮,清澈得可以看见她的心在轻轻的跳动。

圆润的唇随着两道完美的弧线在嘴角延伸出一种独特的个性,耳边细小的绒毛让人有一种去抚摩的颤抖,咖啡色的毛衣衬得整个人显得十分安静。

我实在无法想象出这样的女孩怎么能和烟联系到一块。

但我还是递给了她一根烟,蝶衣丝毫没有做作的接了过去,没有点着,只是在两指之间摆弄着,然后转过头来给坐在她旁边的胡同一个责备的眼神。

同蝶衣相比,胡同更应该比她漂亮几分,美丽之中带着一点点诱惑和野性,更像一朵带刺的玫瑰。

胡同说她是这个城市里地道的土著居民,因为她出生在这个城市里现今唯一一个被保留下来的胡同里,她的爷爷,还有她爷爷的爷爷,都是在这个胡同里出生的。

所不同的是,他们都是出生在胡同的房子里,她却是真真正正的出生在胡同巷子里。

她妈妈本想把她生在医院里,可谁想还没等到她妈妈走出胡同呢,她就迫不待的跑了出来,所以她的妈妈就给她起名叫胡同。

末了,她说虽然她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但是她还是觉得很幸运,因为她妈妈没有给她起名叫胡生。

我们一听,都笑了起来。

这真是一个愉快的夜晚。

我很久没有这样放松笑着了,结帐的时候,她们非要AA制,原因是她们觉得我还算上一个好人。否则,她们就会实行B计划,狠狠的敲我一顿,然后再好好教训我一番。

谢天谢地,聊得太嗨,我都差点忘记,吃这顿饭的因果了。


那天晚上,她们带我去了教堂。

虽然我不信上帝,但我还是在上帝面前随着她们做了一个祷告。

谁家的佛不是拜呢。

西方的上帝也好,东方的菩萨也罢,都不过是人对现实幻想破灭的一种慰籍。

而这种慰籍让我们在心灵和精神上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希望、寄托、解脱、宽恕如此等等,一并都交给了这子虚乌有的神来处理去了,反而人却成了一种虔诚的摆设。

就像胡同从教堂里出来后对着满天的星星大喊着,上帝,见鬼去吧!

所以我和胡同都不相信上帝,可蝶衣却信。

她说,上帝是存在的,因为我们都是自己的上帝。

蝶衣说这话的时候,暗夜中眼睛很亮。

让我想起了一句诗:漆黑如夜,明亮如星。

当教堂敲响零点的钟声时,我大口地吸了一口气,想把空气中最后一点关于1997年的味道,都吸进我的肺里,融进我的血里,藏在我的骨子里。

这一年,太难忘了,回想起来,像一部魔幻大片,让人不可思议。

对于我、李小文、蝶衣和胡同来说,这是改变我们人生的一年,也是我们悲欢离合延伸的一个开始。

1997年,死都忘不了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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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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