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时期海外贸易竟达到了如此水平?

南宋时期,海外贸易事务的繁杂程度甚高,表面上看,它主要影响着贸易双方的收入,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深层次上看,在南宋王朝政策管辖体系下,海外贸易的发展更影响着安全和国际地位,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把控着国家发展的命脉,因此,它又是典型的王朝行为,带有鲜明的意味。

在南宋社会的大环境下,海外贸易兼具了官方性和民间性的双重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发生的海外贸易行为,因贸易主体的目的、客观环境的制约等因素的不同,在除贸易以外的其他领域延展出大量的问题,使得该时期海外贸易文书的内容变得极为庞杂。

改革推进期(1127—1189)

这一时期是宋高宗和宋孝宗的执政时期,该时期,海外贸易文书的数量最为繁多,关切的角度也十分广泛,所处理的关系也非常复杂,和军事的关系极其密切。1127年,宋高宗即位,南宋王朝建国。风雨飘摇中的南宋朝廷存在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面对频发的危机、军事压力和经济困窘,偏安一隅的小朝廷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中。上,张邦昌被金人扶植为伪楚政权,不断挑战南宋的基础,使得南宋的政权岌岌可危;军事上,金国不断压境,战火飞扬威胁甚重,国内流寇成群,危害民生稳定,内忧外患始终摇晃着南宋王朝的根基;经济上,国内财富被战争大量消耗,国库遭金人掳夺,民不聊生。

如何快速地从战争的废墟中建立起稳固的南宋政权,成为南宋统治者首当其冲的难题,而经济复苏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在经济重心南移的格局下,南宋的海外贸易开始勃兴,再加上陆路梗阻的现实情况,使得海上贸易异军突起,成为南宋朝廷用以“救世”的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保障海上贸易的顺利开展,宋高宗开始了“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之举,通过大量海外贸易的发布,强化王朝职能,理顺海上贸易关系,从宏观上完善“顶层设计”,为海上贸易的开展给予政策性保障。

从这些文书中,我们不难发现,“改革”的主题占大量篇幅,主要围绕机构改革、官员管理、礼仪规定、贸易禁区、流通环节等做了明确规定,勾勒出南宋王朝体系下的海外贸易框架。以机构改革方面为例。

首先,根据国情,对管理机构的设、并、废做出宏观性调整:随着海外贸易情况的发展变化,高宗对机构的改革之举也在持续推进,其根本目的,仍在于通过开源节流的方式实现更多的贸易盈利。

其次,对海外贸易相关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能进行了方向性约束。对市舶司“何为该买,何为不该买”做出了明确的约束,不仅通过诏令的形式为市舶司博买的公务行为套上了“紧箍咒”,更通过明确的刑罚等方式加以限制,恩威并施、赏罚分明地转变市舶司官员有失偏颇的政绩观,促使官员真正为王朝管理行为、国家经济繁荣做出实际贡献。

在宋高宗大刀阔斧的改革的基础上,宋孝宗不断推进海外贸易的发展,其所发布的在既定的框架下有所细化、有所强调、有所延展、有所调整,使得该时期的海外贸易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一方面,看待海外贸易的眼光更为长远,所出开始注重保护蕃商的利益,以期建立更为长效的贸易往来关系。另一方面,坚持贸易原则,守住贸易底线,以法治的思想规范海外贸易行为。保护蕃商利益的同时,也严防铜钱外流现象;强调贸易往来,安全至上。对于可造军器的军需物品是严禁贸易的。如有违规贸易的,则有赏有罚,并且,处罚是从重的。

事实上,国家对于军需物品的贸易管控并非仅通过一纸诏敕来加以约束。面对巨额的贸易利益,宋孝宗始终坚守着安全的基本底线,一而再、再而三地通过发布等方式实施军需物品的贸易管制,以法治的思想规范往来贸易行为,推进海外贸易的有序发展。

该时期,臣僚的文书中也鲜明地反映出这一指导思想。军物品的贸易管理应当非常严格,对铜钱外流的管控也是如此。南宋时期许多名臣都流露出对铜钱外流之势的担忧之情,注重安全是海外贸易的基本底线,也是改革推进期内的海外贸易文书的基本指导思想。

平稳过渡期(1190—1224)

1190年,宋光宗登基,海外贸易的发展进入平稳过渡期,并一直持续到宋宁宗时期。这既是对前期海外贸易政策延续性的体现,也和该时期两任皇帝的主张密切相关。事实上,历史上认为宋光宗、宋宁宗的治理属于一般水平,评价并不高。绍熙内禅后,宋光宗的作为极其有限。但及至统治中期,他忠奸不辨,昏庸懦弱,最终致使宋室益衰。

可以说,光宗、宁宗在位总计66年,多为他人所钳制,执政思想上、作为上都难见起色。在对待海外贸易的态度上,也不再力主改革推进,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平稳发展,海外贸易一度进入平稳过渡期。

这一时期,围绕海外贸易所产生的文书数量则远没有改革推进期多,光宗时,仅在绍熙五年以前出现了治理海外贸易的诏令文书,宁宗时虽在各个时期都有所关注,但关注的细密程度甚微。不过,该时期,海外贸易文书的主题针对性较强,大多针对屡教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反复阐述,重点以解决问题为主,反映出该时期海外贸易虽然发展平稳,但仍存在症结。

面对“老问题”呈现出的“新情况”,王朝的应对乏力也为南宋海外贸易的衰败埋下了伏笔。地方官员贪腐成性,营私舞弊,执行国家政策阳奉阴违,中饱私囊。这最终导致蕃商利益受损,不愿前来,这又加剧了走私透漏、违禁贸易等现象的发生,陷入恶性的循环。

因此,尽管平稳过渡期的南宋海外贸易表面平静,但其实已种下了危险的种子,纵使宋光宗、宋宁宗一再强调“从便贸易”,但真正推行实施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动荡衰败期(1225—1279)

该时期自宋理宗即位始,一直到南宋灭亡,是海外贸易发展的动荡衰败期。在长达54年的时间内,有关海外贸易文书的数量却是极少的。而从其内容上看,大多言之无物,陷入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怪圈。这说明,伴随着海外贸易行为的减少,海外贸易文书也开始式微,不过,我们仍可看出,时局的动荡对海外贸易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南宋晚期,海外贸易往往和海防紧密关联在一起。一方面,朝廷仍渴望海外贸易的获利:“兼福、兴、漳、泉四郡全靠广米以给民食,而福建提舶正仰番船及海南船之来以供国课”,但无奈海寇猖獗,蕃商不至,这时,大量的祈风祭海文出现,将希望寄托于海神等神灵之上,借神灵之力除海盗之弊。

另一方面,朝廷此时力推的海外贸易措施,也大多出自强化海防的目的。吴潜在理宗时期曾多次上奏,来针砭时弊。也反映出水深火热下的南宋朝廷自顾不暇的窘况,纵使意识到海外贸易“海市分珍,裨于国计”的重要性,但仅依靠海外贸易自救,俨然已是杯水车薪,海外贸易甚至成为了苟延残喘的南宋朝廷“怀柔”的手段,而其作用,却是微乎其微的。

我们可知,南宋海外贸易特别发达,涉及的海外贸易文书也相应的特别丰富,这就为研究中国古代海外贸易文书提供了极佳的案例,而按需分类,是进行文书研究较为基础的方法,也更有利于我们对南宋海外贸易文书展开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的分析。

君王诏令文书

皇帝是封建王朝政策的制定者,他们所撰制的诏令文书代表着国家对待海外贸易事务的基本态度与核心观点,其关注的内容也尽显君王宏观而开阔的视野,全面而富于高度。如何与他国明确地位上的高低,权力上的分配,都是亟待解决的要务,如此,才能形成稳固的国内环境,进一步发展国内生产,安定国内民生。

君王诏令文书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禁令数量多。涉及海外贸易实施保障的禁令最多,涉及海外贸易官员的选任、考课与管理的禁令数量次多,也占了一半以上,从官员管理的角度看,大量的禁令一方面说明官员在海外贸易文书执行上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实际执行中,由管理主体——各类官员所带来的问题层出不穷。舞弊、贪腐成为老生常谈的问题,这也是不通的根本原因所在。

而从海外贸易实施保障的角度看,国家对海外贸易的保障在不断强化,无论是舟船保障、打击海盗或是严禁走私等方面,禁令持续不断出台,试图遏制海外贸易发展中的弊端。而屡禁不止的背后,正说明了这些有碍海外贸易发展的因素始终存在,且难以根除。

第二,政策多反复。比如,主管机构的设、并、罢,主管官员的职事等,往往随着时局的变化而不断调整,政策制定缺乏连续性、持久性,还经常反反复复,显得不够严肃。福建路和两浙路市舶司的设立与罢废,一直在反反复复中前行。

其中,福建路市舶司历经两废两复,两浙路市舶司更是经历了三废两复,最后,被五个市舶务所彻底取代。只有广南路市舶司的设置最为稳定,不曾经历坎坷。从反复的间隔时间上看,福建路和两浙路市舶司的罢废和复置,仅过了短短11个月,再长一点,为2年左右,如此为之,固然事出有因,但既出,未免有些视同儿戏了。

第三,奖惩力度大。咸平元年,宋真宗在《颁编敕赦书德音》中就将皇帝的诏令敕书上升至与法律等同的地位。此后,君王诏令同样具有法定效力。在进行海外贸易管理时,这些诏敕以较高的法律约束力进行指导管理。大多禁令的文末都强调了违反规定当由谁处理,怎么处理,提刑司、尚书省、御史台各司其职,军法、弹劾、越诉多管齐下,这既体现了各管理部门的协同合作,也体现了皇帝们对海外贸易的重视程度。而统治者也并不吝惜嘉奖,赏银、转官、减磨勘……激励手段不减,与禁令的发布一起,展现出恩威并施的姿态。

机构官文书及臣僚所撰的公务文书

其共同特点是均代表公职权力,是公务行为的产物。它们数量庞多,史载不一定完整,或截取部分语句,或刊载部分原文,也有完整收录在个人作品集中的作品。从机构官文书的角度来说,这类文书是以机构的名义加以行文,从中基本可看出文书流转的过程,带有非常强烈的官方权威色彩。

从臣僚所撰文书的角度来说,可分为代拟文书和奏议文书两类。代拟文书即指代他人言,可以是皇帝,也可以是同僚,是公务行为。奏议文书即臣僚基于职务立场,围绕海外贸易事务向上陈言,每个臣僚都有自己重点关注的领域,形成特定的主题,行文的终极目的,是借此解决海外贸易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自己的诉求。

臣僚所撰的奏议文书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上奏并未形成一文一事的惯例,所奏事项或有杂糅,但也会论及海外贸易事务的发展,这恰恰也反映出海外贸易事务的繁杂性。因此,只要在奏议文书中,集中阐释了海外贸易事务的相关观点,并占有一定的篇幅。

私务文书

史籍中所载的私务文书数量不多,但也确实存在。这些文书的撰写是私人行为,是个人对海外贸易事务发表政见,给予讨论和评价的一种载体。如墓志铭、私人往来的书启等。这也从侧面说明了海外贸易在南宋的社会影响力,是兼具国家性和民间性的行为。

南宋海外贸易的蓬勃发展,也使得围绕海外贸易的文书数量急速增长,由于海外贸易所牵涉的范围较广,所囊括的主题就变得极为丰富。总体上看,南宋海外贸易文书所涉既可务虚,但又多务实。

所谓内容上的“务虚”,是指南宋海外贸易文书中有大量的礼仪性文书,这些文书遵循一定的写作范式,有着较为固定的写作格式,往往使用大量的词藻来加以堆砌,而行文目的却简单明了。大量的代拟口宣、国书等即是如此。

从贸易货物的角度看,对外出口贸易,主要针对茶、盐、米等生活物资、铜钱、银等金属物资、马匹、硫磺等军须物资、图书等文化物品这几种类别的货物来展开论述;而对内进口贸易,则多围绕乳香等奢侈品来展开论述从王朝管理的角度看,主要结合机构改革、官员任免、纲运管理、贸易程序等方面展开论述。

从具体业务的角度看,则围绕抗击海盗、打击走私、整治军队、抽解博买、船只保障等内容加以讨论。从海外贸易所涉的业务范畴和主题内容上看,其所涉甚为广泛,比如涉及的官员任免、贸易政策、贸易困境及解决对策等等,都是南宋海外贸易文书的内容。

综上,南宋海外贸易文书数量较为庞大,以上罗列或有疏漏,也有相互重合之处。这说明了海外贸易中涉及的各方面内容,根据主体的不同、时间的不同,都会产生新问题亟待解决,海外贸易文书是辅助管理的一种必要手段,但往往也是滞后的方式,加上文书执行者的主观因素,又使得文书的执行效力大打折扣,影响了南宋海外贸易的可持续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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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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