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志 每日更新121

第十三篇

经济综述

第一章土地改革

1944年秋后,淇县山区进行土地改革,到1950年春全县土地改革结束,历经6年多,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阶级几千年的统治。广大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从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有了自己的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第一节新中国建立前土地占有情况

1949年淇县有9.5万人,耕地面积39.7万余亩,人均耕地4.2亩强。全县地主465户,276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9%,却占有土地7.1万余亩,人均25.7亩﹔富农601户,439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6%,占有土地6.45万亩,人均土地14.67亩;中农5674户,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0%弱,占有土地14.42万亩,人均土地5.3亩强﹔贫下中农1.44万户,6.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4.1%,却只有土地11.73万亩,人均土地1.76亩。

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不劳而获,残酷剥削穷人。其剩削手段主要有三种:一是地租盘剥,即地、富把土地租给农民,打下粮食按“三·七”或“四·六”分(地、富七或六份,佃户三或四份)。佃户劳动一年,分得的粮食廖廖无几,不得温饱。二是雇长工、短工剥削。长工食宿在雇主家,从事繁重劳动,全年报酬一般为粮食两石左右(每石240斤)。短工,即季节工、“忙工”,一般在农忙时受雇,短者数日,长者月余。报酬以天计算,每天给粮食2至3升(每升2斤)。三是放高利贷。其种类繁多,有日利、月利、季利、年利、出门一还五、七顶十、八顶十、驴打滚、翻加翻等。每遇青黄不接,贫苦人麦前借一斗谷,麦后还地主三至五斗麦。广大贫苦农民在这种租子重、利钱高、报酬低、苛捐杂税多的情况下,生活极其艰辛凄凉。遇到天灾人祸,许多贫苦农民债台高筑,无力偿还,造成家破人亡,卖儿鬻女,背井离乡的悲惨局面。

第二节减租减息和反奸霸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中共淇县县委先后几次在根据地开展过减租减息运动。据统计,有12户地主退出土地654亩,房子25间,粮食553石,牲口3头,羊55只,衣服325件。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决定将过去的减租减息政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淇县山区解放区,在县民主政府领导下,开展了减租减息和反奸霸斗争,通过斗争从地主、富农手中共夺回土地1075亩,房子61间,粮食330石,牲口9头,羊23只,银元901块,铜钱180吊(每吊1000枚铜钱)。

1947年4月3日县城解放。根据上级指示和当时的形势,淇县(除老区外)开展反奸霸斗争。口号是“一手拿枪,一手分田”、“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其方法:一是宣传政策,训练骨干,各区还普遍举办了积极分子训练班,截止6月底,全县(除四区〉共训练骨干1751人,推动了反奸霸斗争。二是支持群众,为群众撑腰。首先推翻保甲制度,摧垮封建土地制度的政权基础。五区只用了两天时间,将全区各保甲长全部撤掉,群众自己选举村长,建立自己的政权。三是组织联合斗争,推动运动发展。由于奸霸地主勾结敌人,对贫下中农进行报复。在发动成熟的基础上,将罪大恶极的奸霸地主由几村联合斗争。五区于6月10日召开了15个村,1400多名群众参加的公审大会,枪杀了杀人魔王步前。会后,庙口、原本庙、花庄、高村等村,随即也展开了斗地主分田地的群众运动。四是发展农会,建立武装。各村纷纷建立农会,发展民兵组织,同封建地主进行斗争。据不完全统计,淇县城解放后4个月内,铁路西62个村建起了农会,发展会员3200余人。六区形盆基点的6个行政村,在短短几个月中,组织起民兵50余人。从4月3日淇县城解放,到8月20日的4个多月里,铁路西62个村庄,参加反奸霸大会的群众达2.8万人次,平分地主土地1.1万余亩,分房子1064间,粮食636石,牲口117头,大车11辆,衣服、被子416件,各种农具2186件,并挖出机枪1挺,长短枪46支。

1947年9月4日,以太行五分区四十九团为主,集中淇县区干队、武工队和民兵数百人,加上林县民兵连,分六路向县东南的敌人出击,打击了地主还乡团的威风,大长了人民的志气。敌人龟缩到卫河南,不敢进犯。

在胜利形势下,县委决定在铁路以东地区,大力贯彻“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方针。逮捕奸霸地主800余人(其中有错捕的--编者),并在一区、二区和三区40个村(街),对奸霸地主进行了斗争。从9月4日至12月上旬三个月内,铁路以东各村群众,共分土地8907亩,房子590间,粮食3171'石,牲口164头,家具、衣服4.6万件,农具1.6万件,抢收地主、富农秋粮502亩。由于开展了减租减息和反奸霸斗争,不仅摧毁了敌人的社会基础,而且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

第三节贯彻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晋冀鲁豫边区发出了《施行中国土地法大纲补充办法》,推动了淇县土地改革运动。

1948年1月至4月,太行五地委在林县桑园召开区以上干部整编会议。淇县以县委书记郭庭俊,县长柳林为首,分两批145人参加了这次整编会议。会上学习了全国土地会议精神,对照检查了淇县前段土改工作,从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进行整顿,肃清了极左思想的影响,乱打死人的现象得到制止。

县委根据“桑园整编”的精神,对淇县前段土改运动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根据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措施。认为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山里老解放区,基本完成了土改任务,但还有些遗留问题,主要是土地复查。政府采取了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填平补齐的措施。对错斗中农,迅速予以纠正。对地主、富农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和房屋,给予生活出路,在劳动中改过自新。二类是沿山半老区,虽已进行了反奸霸斗争,但封建地主并未彻底斗垮,贫下中农除少数积极分子分得些果实外,大部分没有翻身,土地问题基本没解决。对这类地区按照《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重新分配土地。对于过去已分配了的土地,除不合理的给予调整外,一般没有再动。三类是新解放区,包括铁路两侧和铁路以东地区。由于当时一些土睡、还乡团还盘踞在卫河两岸,为了缓和阶级矛盾,争取广大社会力量,有利于孤立和消灭国民党残余势力,按照党中央《1948年的土地改革工作和整党工作》指示精神,这类地区暂不土改。这样以来,使共产党在群众中的威望进一步提高,从而安定了群众情绪,分化孤立了敌人,壮大了自己,为全面进行土改奠定了基础。

第四节全面结束土改

经过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农民已成了土地的主人。这时,由于农村阶级成分还未正式确定,分地不均的现象还存在,土地证尚未颁发,致使部分农民产生了种种思想顾虑,影响了广大农民的团结和大生产运动的开展。

中共淇县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淇县最后的土改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是铁路以西地区。1948年8至9月,在仙谈岗村搞了结束土改的试点,又在原本庙村召开了扩大干部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铁路以西的土改运动很快形成高潮,于1949年2月全部结束。第二批是铁路以东地区。县委于1949年11月,召开了全县县、区干部会议,并从铁路西抽调有土改经验的区、村干部,到铁路东帮助工作,至1950年春全县土地改革运动全面结束。

土改期间,县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摸清思想,解除顾虑,贯彻政策,正确认识土改的意义。

二、贯彻党的阶级政策,武装骨干,培养积极分子。

三、划成份,定阶级,进行民主教育。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让群众反复讨论,慎重地选举了农代会,进而开始划成分、定阶级。(一)占有大量土地,自己不劳动,专靠剥削农民地租或兼放高利贷,不劳而获者为地主。(二)占有大量土地、耕畜、农具,自己参加劳动,同时剥削农民的雇佣劳动的为富农(其剥削收入超过全年总收入25%的)。(三)占有土地、耕畜、农具,自己劳动,或只有轻微剥削(其剥削收入不超过全年收入20%的)为中农。(四)占有少量土地、农具等,自己劳动,同时又出卖一部分劳动力的为贫农。(五)不占有土地、农具,出卖自己劳动力的为雇农。采取的方法是“自报、公议、三榜定案”。

四、丈量土地,澄清亩数,抽肥补瘦,填平补齐。为了澄清地亩数,村村都成立了丈量小组,对所有土地普遍丈量。按照“中间不动两头平”和“大部不动个别调整”的原则,对缺少房的贫农、转业军人、还乡的逃荒户,从生产、生活资料和住宿上,酌情进行解决。进而颁发土地证,掀起生产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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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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