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联运总公司成长史

长沙市联运总公司
  长沙市联运总公司的前身为“公私合营南北铁路运输行”。1949年8月5日长沙和平解放,9月15日长沙市军管会以《秘字地4号布告》:确定“社会团体须重新办理申请登记”方可营业。据此,长沙市运输行、转运行于10月17日成立“长沙市汽车商业同业公会”,并即呈报长沙市人民政府民政局办理社团登记。经营多年的私营南北运输行于同月报工商局、民政局申请登记,即获批准(工商登记号为3795)。此时的南北运输行经理为梅青斋,职工仅2人,股东12人,固定资产108.42万元,流动资金699.92万元。其业务主要是为货主组织车船联运,代取代送货物,月办理中转量约150吨至200吨左右。1956年,全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高潮,长沙市的南北、惠农、联益、复兴、同兴五家私营运输行,联合组成“公私合营长沙南北铁路运输行”,属市搬运公司领导,邸玉(军代表)任经理,吴乐成、梅青斋、汤绍连(均为私资代表)、张吉山(工人代表)为副经理,职工52人,租用办公房一栋,建宿舍一栋,建简易货棚400余平方米,其固定资产总额为6746.11万元,流动资金为11661.59万元。主要经营项目为代货主办理铁路、汽车运输和搬运手续,包括提货、报验、登记、进站、过磅、取票;为货物出口开提单,代货主押运报关;负责仓储保管,代客整理包装等。公私合营后的南北运输行,月中转货物量在1500吨以上,其中零担占70%,整车30%。铁路联运网络可达京、津、穗及西北、东北等地。水路联运网络可达武汉、南京、上海、重庆等地。1957年12月1日,公私合营长沙南北铁路运输行改属广州铁路局长沙火车北站管理,更名为“公私合营南北铁路运输行”,根据长沙市人民委员会交办字(57)第3415号文件,市信托公司有关铁路运输业务移交该行办理。该行根据铁路工作特点制定了《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和《公私合营南北铁路运输行包办运输业务操作规程暂行规定》(计6章35条),工作逐步走向正轨。1962年9月21日,由于地方与铁路意见不统一,南北铁路运输行改属长沙市供销社所属信托公司代管,并被整编为储运组。1965年恢复公私合营南北铁路运输行,改由长沙市工商局代管。同年10月1日移交交通局管理。1966年,公私合营南北铁路运输行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更名为“地方国营长沙市货运服务公司”。1967年有职工86人,固定资产22336元,完成货物中转量25.59万吨。1968年底,长沙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决定将该公司与市生产服务公司、市一商业局储运公司合并,组成“长沙市生产服务公司”。1969年9月,市生产服务公司退出,改名为“长沙市储运服务公司”,属市革命委员会交通局领导。1971年,储运公司又复退出,更名为“长沙市货运公司”。后公司被停业解体,另组成五个“联合运输组”,负责办理港站中转业务。1972年6月,长沙市交通局报请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恢复长沙市货运公司,梁秉成任经理。1981年2月改组为长沙市联运服务公司,何绍华任经理。1986年6月更名为长沙市联运公司,向明生任经理。
  长沙市联运公司成立后,乘改革开放的大好机遇,增加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多功能、全方位经营,集各种运输工具的装、发、卸、接和各种货物的集、散、运、储为一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联运。诸如开办铁路零担、集装箱运输的中转;开办铁路、航空的快件、邮包运输;开办铁、公、水、航空之间互为中转的联运;受理货物仓储保管、换装整理、市内转运等等。该公司以铁路和港站为依托,开展横向联合,建立联运网络,先后于长沙铁路北站、南站建立“北站集装箱联运站”和“南站联运联营公司”,实行“六代理、三上门”(代储、代办运输手续、代加工整理包装、代垫运杂费、代处理安全商务事故、代办货运保险、上门取送货物、上门结算、上门征求意见)的服务方式。1988年该公司与沅江水运公司开展发送货物的联营,又与长沙市第一运输公司以联合办公方式进行业务协作。1990年该公司与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部门合作,成立“长沙客票联售处”。1993年3月与长沙铁路北站联营,组建“长沙集装箱中转站”。并在省内与宁乡、益阳、岳阳、常德等联运企业开展互办联运业务。同时在全国以中心城市为主,与250多家联运公司和县以下的2500多个联运网点建立协作关系。
  长沙市联运公司1986年加入“长江联运总公司”,1989年加入“京广线集装箱联营总公司”,同时还加入“中南地区联运协调委员会”和“京广线中心城市联运协作委员会”。1990年底,在市内四区及近郊设联运网点9个,在全省有汽车零担交付协作点26个,全国货物中转协作点110个。1987年以来,该公司在开拓联运业务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先后开办“联运餐厅”、“交通科技文化社”、“北京叉车总厂湖南特约维修站”、“叉车、汽车配件门市部”、“联运商场”和“联运招待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该公司于1989年至1990年,先后建有面积3345平方米的联运大楼和3600平方米的仓库,新建有树木岭货场。
  1993年3月28日,经上级批准长沙市联运公司更名为长沙市联运总公司。
  1996年,长沙市联运总公司与长沙市第一运输公司实行强强联合,组建新的长沙市联运总公司,向明生任总经理。在组建新的总公司的同时,兼并长沙市第七运输公司和黑石铺联运公司,形成集运、工、贸为一体,以集装箱、大型货物、危险品运输及货物运输代理为重点,跨地区、跨行业的综合国有中一型企业。
  长沙市联运总公司辖下11个经营单位,分别为集装箱运输公司、大型货物运输公司、货物代理公司、公路快运公司、黑石铺公司、机械化施工公司、装卸公司、商贸发展公司、交通电器厂、南站联营联运公司及客票联售处。其中集装箱运输公司、大型货物运输公司、公路快运公司及黑石铺联运公司,分别从事国内、国际集装箱运输,大型笨重货物的起重、吊装、转移运输,长短途零担和整车货物运输,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业务。货物代理公司主要从事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所属交通电器厂生产的电器开关柜先后获部、省优质产品称号,产品行销国内许多地区。
  该公司自改革开放以来多次被省市评为“双文明先进单位”,1995年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联运联合会评为全国联运先进企业,1996年国家交通部授予该公司“学青岛港先进单位”称号。
  1996年末,该总公司有在职职工482人,营业服务网点26个,拥有仓库6454平方米,堆场1.15万平方米,运输车12辆,起重装载设备4台(套),办公用房393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原值)2123万元,贷款余额115万元。完成联运量121.50万吨,完成营业总收入913.85万元,上缴利税4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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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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