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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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关系作为重要的家庭人际关系,对家庭的和睦,与社会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汉代作为封建大一统重新建立的历史时期,新旧纠葛,制度疏阔,时代的特殊性造就了汉代母子关系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对汉代以及后世的母子关系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汉代母子关系主要体现在母职视野下的母子关系、子孝视野下的母子关系、政治与社会生活视野下的母子关系三个方面。
汉代母子关系中,有些慈母抚养子女、有些贤母教育子女,身为子女孝顺母亲,这些主流母子关系对汉代以及后世都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汉代母子关系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本文在介绍汉代三种主要视野下的母子关系后,着重强调汉代母子关系的特征与影响。
母职视野下的母子关系,指的是从母亲的角度出发考察母子之间的互动实态。
既包括母亲生产前的祈子活动、怀孕期间的胎教活动,也包括生产后母亲对子女的抚养活动、教育活动。
汉人在重男轻女的生育观下,形成了祭祀神灵、食用药物、掩埋胞衣等祈子手段。
在生育实践中喜好男,汉人形成了以孕妇的身、心为核心的胎教理论与胎教实践。贾谊强调怀孕期间需要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在《新书·胎教篇》中指出:
“古者胎教之道,王后有身,七月而就蒌室,太师持铜而御户左,太宰持斗而御户右,太卜持蓍龟而御堂下,诸官皆以其职御于门内。”
王后所生之子,担负为王之重任,故贾谊认为良好的生活环境就是要合乎礼法的规定。
汉代的家庭生活中,从母亲抚养子女的角度而言,存在着生母养子、寡母抚孤、后母养子、后母虐孤的情况。
亲生母亲出于血缘亲情,能够尽心抚养子女。在继母如母的汉代社会,有些继母能用心呵护子女,有些继母对子女行残忍的毒害之事。
汉代普遍存在着“母以子贵”、“母以子显”的认知,为求得子孝孙贤,母亲在教育子女方面付出了诸多的努力。
汉代母亲对子女的教育内容因阶层的差异而有所不同。皇母教子为人仁善、为政以德。士人之母教子为人忠义、为官以仁。平民之母对儿子的教育是以礼义为核心。
从子孝视野看汉代母子关系,可将汉代子对母的孝分为事生之孝、事死之孝、传宗接代、母子复仇四个方面。
关于事生之孝,养亲是身为人子对母亲行孝的最低要求,强调子对母孝的物质层面。《孝经·庶人章》云: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于普通人而言,尽心竭力的赡养父母,确保父母没有衣食之忧即为孝。
汉代社会受到儒家“慎终追远”孝亲观念的影响,上及天子、次及诸侯大臣、下及平民皆重视“事死之孝”。母亲去世后,上至统治阶层、次及士人阶层、下至普通的民众,皆要为母服丧三年。
传宗接代是孝的重要内容,传宗接代的孝道观在汉代亦受到了极大的重视。《孟子·离娄上》云: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妇人无后面临被“出”的命运。汉代上至贵族阶层,下至平民百姓,皆有这类事例。如汉武帝的陈皇后,因结婚多年无子而被出。
汉代,为母复仇也成为孝亲的重要内容。《后汉书·李充传》载,李充为母服丧期间,有贼人偷盗母亲坟墓旁边的树木,后来李充将贼人杀死。
汉代母权高于后世。不仅为母后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契机,也使得政治与社会生活视野下的母子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
本文从母后政治、母权、母子荣辱与共、母子冲突四方面来考察政治与社会生活视角下的母子关系。
母后政治通常指的是由女主掌握国家大权。母后政治下的太后与皇帝、太后与其他皇嗣的母子关系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有些关系紧张,有些关系和谐。
比如吕后与汉惠帝亲生母子关系紧张。为了巩固皇权,打击刘氏子孙。而汉惠帝刘盈却是一位仁弱之主,因母亲残害自己的兄弟,造成母子关系颇为紧张。
母权主要表现为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权、惩戒权、对子女婚姻的决定权以及家事的主管权。
比如,在汉代人的观念中,子女的惩戒权是天经地义的,母亲有权殴打子女,只要不致子女死亡,都是合法的行为。
在汉代,母子命运休戚与共。
于皇族而言,儿子的地位以及儿子是否享有继承权,是由母亲在夫家的地位以及母亲的受宠程度决定的,母亲获得皇后之位,儿子往往会随之获得太子之位,最终得以继承帝位。
汉代,就士大夫阶层而言,很可能因自己的仕途给母亲招致灭顶之灾。如《汉书·李陵传》载,李陵的母亲、妻子因李陵投降匈奴而全部被诛杀。
在汉代社会现实生活中,母子之间也存在着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权力争夺的复杂性与残酷性,成为皇族母子冲突的主要因素。如仁孝之主的汉惠帝刘盈与吕后之间亦因政见不和、政治权力的问题而使得母子关系紧张。
士大夫阶层的母子冲突都大多是政见不合导致的。如,《汉书·酷吏·严延年传》载,西汉著名的酷吏严延年,用刑严苛,母亲责备严延年:
“顾乘刑罚多刑杀人,欲以立威,岂为民父母意哉”。
平民阶层也有母子冲突,因为小农家庭受到经济的制约,母子冲突再所难免。据《汉书·贡
禹传》载:
“自武帝征发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
《孔雀东南飞》里焦母与刘兰芝的婆媳矛盾导致了母子冲突。
汉代作为封建大一统的奠基时期,母子关系亦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汉代母亲形象是多样化的。两汉家庭中广泛存在着慈母养子,也存在着慈母供养继子的社会现实。
为求得子孙贤达,实现光宗耀祖的目的,继母亦会严格教育儿子。从伦理道德教育到为政措施教育,都离不开母亲的教诲。但两汉家庭生活中也存在恶毒的继母。
第二,汉代儿子形象亦是多样化的。母亲在世时,孝子奉养母亲、为母侍疾、尊敬母亲。
母亲去世,有些孝子为母服重丧,有些孝子为母厚葬,有些孝子哀思过礼,导致身体毁不自支,汉代也有些不孝子常常忤逆母亲。
如东汉时期的陈元“凶恶不孝”,母亲向蒲亭长仇览状告儿子不孝。除此之外,还有不孝子杀伤继母。
如汉景帝时,防年的继母陈论杀死防年的父亲,防年为父复仇而杀后母。可见,两汉的家庭生活中,人子的形象呈现出复杂的特点。
第三,汉代母子关系整体上呈现出母慈子孝的和谐母子关系,但是各个阶层之间的母子关系又存在着差别。
汉代皇家的亲生母子之间有母慈子孝的典范,也有对政治权力的争夺导致非亲生母子关系不和谐。汉代士大夫阶层的母子关系更多的呈现出母慈子孝或母不慈子孝的面貌。
汉代“举孝廉”和“不孝入律”的政治举措使身为人子事母不孝者,会遭到其他官员的弹劾。即使为母不慈,但为人子也要孝。
汉代平民阶层的母子关系更多呈现出的是母慈子孝与“生子不举”的冲突。有限的经济能力使得汉代小农之家在娶妻之后无力纳妾,母慈子孝的母子关系较为纯粹。
但汉人由于忌讳迷信,民间又存在着“生三子者不举”、“正月生者不举”、“五月生者不举”“服中子不举”的习俗。
第四,汉代的母子关系从纵向角度来考察,母子关系是动态变迁的,母子关系从汉初母慈子孝的双向母子关系向片面强调子孝的单向母子关系发展。
最突出的表现的就是孝行为的绝对化、极端化。
孝行的绝对化表现为无论母亲是否慈爱,身为人子要绝对孝顺。
如,李昙年少丧父,虽然“继母酷烈”,但是李昙侍奉继母却十分孝顺,不仅自己“定省恪勤”,也要求妻子孝顺继母,“妻子恭奉,寒苦执劳,不以为怨”。
此外,孝行也向极端化发展。有些孝子为母服丧逾礼制。如,东汉的桓麟,为母居丧过礼,伤痛而卒。这与儒家所倡导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是背道而驰的。
第五,在很长的时期内,儒家礼教所勾勒的理想中的母子关系与汉代的实际家庭生活中的母子关系存在着差异。
汉代男尊女卑的思想之下,汉儒倡导“夫死从子”,但是在孝道思想的教化之下,女性因母亲的身份获得母权。
在这看似矛盾的关系中,在汉代家庭中真实上演,这是家天下政治制度设计的缺陷,既强调女权的低下,但是女性又因母亲的身份获得了高于子权的母权。
并且,儒家礼制对和谐母子关系的构建只是理想蓝图,而汉代现实家庭生活中的母子关系并非单一的母慈子孝,而是呈现出复杂的特点。
就汉代母子关系的积极影响而言,汉代母子关系不仅引导着汉代母子向慈母、孝子的方向发展,为后世树立了标尺。
后世统治者不遗余力的倡导孝道,也引导着后世社会重孝风气的形成,促进了后世母子关系的和谐发展。
汉代母子关系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两汉家庭生活中并非所有的母亲都是贤母教子,也有一些母亲教唆子女行谋反、毒害之事,对子女产生了消极影响。
如《后汉书·窦融传》载,邓叠与弟弟邓磊及母亲元、窦宪的女婿郭举以及郭举的父亲等人结交共图谋反,后来遭到和帝的诛灭。
可见汉代母亲对子女的消极影响不仅为个人招致杀身之祸,甚至给全家带来了灭顶之灾。
并且,两汉随着孝道观念的深化,孝行越来越极端化,儿子对母亲的愚孝不仅伤害自己的身体,甚至伤害妻子儿女,对后世孝道思想的传承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如,《后汉书·周磐传》载,周磐的母亲去世,周磐“哀至几于毁灭”。《后汉书·独行·张武传》载,张武因母亲去世,而“哀恸绝命”。
综上所述,母子关系是亲子关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就母职视野下的母子关系而言,母子互动包括生产前的隐性互动与生产后的显性互动。
此外,汉代在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下,母子之间除了亲生母子之外,还有非亲生的母与子。
大多数继母能够对继子女视如己出,极少数继母对非生的继子行殴打、毒害之事,这些共同构成了母职视野下的母子关系的特点。
就子孝视野下的母子关系而言,汉代子孝母的表现是多样化的。孝子对母亲的孝行主要包括有事生之孝、事死之孝、母亲复仇与传宗接代。
就政治与社会生活视野下的母子关系而言,呈现出新的特点。汉代受母权较高,在政治生活中最好的证明就是母后政治。
汉代母权较高也表现为母亲拥有对子女婚姻的主导权、对子女的惩戒权以及母主家事权。
无论是政治还是社会生活视野下的母子命运紧密相关,母子之间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并非所有的母子关系都是和谐的,母子冲突在所难免。
整体而言,作为封建大一统奠基时代的汉朝的母子关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母职视野下母亲形象的多元化、子孝视野下儿子形象的多元化,以及政治与社会生活下母子关系的多元化,使得母慈子孝的主流趋势中,亦存在着其他母子关系。
如母不慈子孝、母慈子不孝、母子冲突、母子相犯等多种母子关系。汉代社会各个阶层的母子关系又存在差异。
两汉母子关系并非一成不变,母慈子孝的双向母子关系逐渐向只要求子孝的单向母子关系发展,片面强调家长的权威,以及子女对母亲的义务。
此外,由于儒家教化的滞后性以及社会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导致儒家理想的母子关系与汉代现实家庭中的母子关系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参考文献:
《史记》
《汉书》
《后汉书》
《说文解字》
《新书》
更新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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