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和其网上店铺欺骗消费者,销售被行政处罚的电热水器给不知情的老百姓。
现对其恶劣的销售行为,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家与京东进行举报和投诉。
值此315来临之际,也希望此类典型欺骗销售行为公示给更多消费者,避免再有人上当受骗。
事件全过程:
[炸弹]2022年12月10日于京东线上付款购买了一台史密斯劳伦热水器(商家利用史密斯品牌效应混淆视听,干扰客户的第一印象及判断)
[炸弹]2023年1月9日送达(家里正在装修,未拆封。 1月22日~2月8日因春节停工)
[炸弹]2023年2月16日装修恢复,计划安装拆封时发现该热水器是被进行过“国家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假冒伪劣产品”,其型号为DSZF-Y2312-50L,生产厂家名为“佛山市森泽电器有限公司”。
[炸弹]2023年2月16日随即分别拨打010-12315反应京东商城销售假货问题,0757-12345反映电热水器公司销售假冒商品等。
[炸弹]2023年2月16日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热水器出产公司不存在,并被列为异常名录。
[炸弹]2023年2月16日——2月27日京东客服持续拖延时间,未予实质解决假货问题。
[炸弹]2023年2月28日,京东商城已将该商品下架处理。(由此更加证明此款商品有问题,否则为何突然做出下架处理。此行为实属心虚所致。)
消费者被欺骗重点详情:
一、史密斯劳伦型号为DSZF-Y2312-50L热水器于2022年11月25日因伪造1级能效而被行政部门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但仍然销售此商品。
二、史密斯劳伦型号为DSZF-Y2312-50L热水器外包装箱显示“佛山市森泽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但经举报与核查并无此公司。属于伪造生产信息行为。
三、 2022年2月23日京东客户与商家销售人员一起提供了PDF文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报告》,而非在消费者质疑的第一时间提供此报告。但这份报告的获取时间逻辑明显与该商品被行政处罚的时间逻辑不符。即如果没有这份第三方报告(2021年7月完成,如图举证),则2021年6月注册的史密斯劳伦热水器公司根本不具备在市面上销售的资质。然而,恰恰是获得了报告后,才在京东上销售此款型号热水器,随之2021年11月被行政部门发现造假,从而获得行政处罚。
由此可知,第三方公司出具的这份PDF《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验报告》水份也很大,也不具公立性,更不具说服力。
四、 经消者反复搜集证据,发现京东上的销售商家为“广东中山市明启电器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此商家名称销售的即为——带有“佛山市森泽电器有限公司”标识的热水器。
五、京东商城并没有起到严格审查销售货品来源以及商品质量的义务,与商家一起对消费者实施了欺骗。
如果冰箱是假冒产品,它可能影响的是食物保鲜程度,但不会关乎人命;
如果空调是假冒产品,它可能影响的是室内冷热温度,但不会关乎人命;
如果电热水器是假冒产品,则关乎人身安全问题,会产生重大隐患。
各位智慧的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从所有线索中看看JD及商家是如何将“假冒伪劣热水器”从被行政处罚的黑名单中洗白从而放在网上销售给老百姓的。也希望有关部门严查追责,将所有已销售出去的假冒商品从客户手中追回,JD及商户承担相应《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责任。
更新时间: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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