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血案,有人说就因为3600元钱连杀三人,实在不值!其实不要说值不值得,一根稻草都能压倒骆驼!不要欺负人,不要欺负老实人,更不要欺负苦苦挣扎的老实人!
这里小编想说的是:
一是国家有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三月4000元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二是用人单位和佣工是否有符合法律效力的劳资合同?
三是老板车间主任和中介公司是否存在非法交易?
四是老板车间主任是否存在诈取工人血汗钱的情况?
五是行凶者杀人前有无通过其他途径讨要工资?为何未得到解决?
这几点值得大家深思!
还要从2023年2月13日说起,事发地点: 广东东莞市长安镇上角社区某电子厂门口,嫌疑人殷某某持刀先后刺死3人,其中2人当场已无生命体征,另1人在送医途中不治身亡。
行凶者,殷某某,38岁,贵州人,无业,长年打工为生。因个人积怨找曾某某(男,32岁)讨要说法,期间使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曾某某捅伤。张某(男,29岁)、魏某某(男,39岁)上前劝阻时亦被捅伤,嫌疑人殷某某随后被当场控制。经120到场救治,曾某某、张某现场已无生命体征,魏某某在送医过程中死亡。
东莞血案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疑似网友传出两种版本,小编带大家详细分析,看哪种有理?
第一种说法:
网友说嫌疑人殷某某去东莞打工,经人介绍去工厂打工三个月(就是发生血案的那个工厂)。三个月应该是4000元工资,结果车间主管为了从殷某某身上赚取点利益,原本19元/小时改成了9元/小时。
也就是说本该给殷某某4000元,到后来到手就400元钱。引起殷某某的极度不满。后来因为此时离开工厂,去别的地方找工作,可是好长时间没有找到,走投无路又回来想讨要3600元钱无果,才杀死曾某某等三个人,这是一种说法。
第二种说法:
被杀死的曾某某是劳务机构人员,是他介绍殷某某进那家工厂打工的,说好了工钱,结果结账的时候少给3600元钱,具体详细如下↓
以上就是两种不同的说法,不知道大家认同哪种说法?
但是我想说的是,当弱者无处说理,哭诉无门时,最后的结果不是郁郁而终,就是火上爆发。
古装剧里,替天行道的大侠,就是这么被逼出来的,是黑暗现实生活中的无奈,更是一种悲哀。
此事件,也给做亏心事,昧良心挣给钱的人,上了现实生动的一课。
我们可以从下面提供的信息看个明白↓
当然了这只是网友提供的信息,具体真假有待于考究,最后还是要以官方的发布为准。
假如这个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殷某某如果认罪态度诚恳,极有可能最后免于死刑,这都是有可能的,毕竟真正受害方毕竟是殷某某。
对于这件事网友也纷纷热议↓
这样的案件发生了好多起了,压榨劳动力克扣工资的人总是摇摇欲试 碰触他人底线,殊不知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时候兔子急了还会咬人的。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种老实人,也是逼无奈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投诉无门,才导至恶性循环,希望法律有一个改革。这个案子引以为戒,应立即释放。也要给那些钻法律空子无耻人渣,敲个警钟。不希望世间再发生悲剧。
冤有头债有主,只是针对性的报复,不像有些报复社会的人滥杀无辜。希望引起警示,别让悲剧重演!
这个工厂应该整顿一下了,是这个厂子的一贯做法吧,他不是第一人 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人,厂子乱搞 就招不到人就和中介合作 欺骗压榨员工工资来付中介费,三个月就付400,房租 水电 叫人怎么活,只是用生命来反抗不值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应接受惩罚。去过东莞的人都知道 这种方法欺骗外来人员几十年前就有。还没有整改,可悲。
小编以为,人活着不易,尤其是底层老百姓。不要恃强凌弱,不要欺人太甚,不要泯灭基本的人性!人啊!至少得有点正心,不要让人求告无门,这是无助的悲哀,这是怒而搏命的凄惨结局!无比叹惋!无比难过!
事情己发生了,人也死了。可是留给人们的种种问题的反思才是最重要的!不要说值不值得,一根稻草都能压倒骆驼!不要欺负人,不要欺负老实人,更不要欺负苦苦挣扎的老实人!
最后希望殷某某能够有个合理的判罚!
页面更新:2024-03-16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