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武安市七步沟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被罚6500元!

近日,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最新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武安市七步沟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法规规定被处罚。

该文号为“武综执罚决〔2022〕G16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武安市七步沟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武安市活水乡七步沟村的七步沟景区内修建民宿时擅自改变经济林0.065公顷(折合0.975亩)。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武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第一条执行标准第一项的规定。武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该单位处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的决定。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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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武安市   开发有限公司   风景区   经济林   决定书   河北省   林地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用途   行政   文件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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