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思考: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数字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相异化?

一、数字劳动的“强制性”背离马克思劳动的自觉性

基于先进的数字技术下的数字劳动完成了对时空的突破,这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另一种可能,即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不同空间上的可能。数字技术已经全面渗透进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方方面面的生活提供了新的生活方式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生存困境。

技术理性对生活的扩张,使作为现实主体的劳动者迷失在了虚拟的场域中,劳动者不仅要作为线下社会的一员,也要作为线上社会的一员。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边赶路边玩手机的人随处可见,这些“低头一族”正是处于现实和虚拟双重世界中的人,他们既要为自己的现实生活买单,也要为虚拟世界负责。

数字技术为人们获得更加丰富的交往活动、娱乐活动、消费活动提供了新的场域,也为数字资本渗入人类的日常生活,从虚拟空间“殖民化”现实空间提供了可能。数字资本这张巨大的“殖民”网络的铺设过程比在现实生活中方面快速得多,短短十几年的时间。

这张巨大的控制网已经人不知鬼不觉地,从世界的这个角度蔓延到了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并以人人所接受的姿态立足于“社会生活之巅”。可见,人人都享受了数字技术的福利,但是人人都成为了“赛博人”。“赛博人”的生活处处依赖“数字”,处处离不开“数字”。数字资本只要一吹响“自由”的号角,千里之外的数以万计的“赛博人”便会趋之若鹜。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数字劳动把人原本“自主产生、自由进行的活动都变成为没有温度没有情感的数据”,人的存在只为构建另一个由数字资本所统治的世界,资本和数字资本如亲兄弟一般,一个控制了“面包”,一个控制了“爱情”,使人类的各项活动都陷入了被强制性控制的局面。

是进步强制。进步强制“规定了整个大地的现实而统治着当今世界”,进步强制引起了生产领域的强制,又引出了需求的强制。在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每个人都不得不以极快的速度提高自身的数字能力,因为技术的进步在不断地挑选出能够共同进步的人。但是数字劳动者的进步性不是由其内在的自觉性所催动的,而是被外在的“强制性”所支配。

具体表现为资本的积累速度是“进步的”,资本逻辑的强化是“进步的”,但是劳动者是被迫“进步的”。马克思对资本的强制性做出过科学的判断:资本追求超额利润的“内在趋势表现为一种由他人的资本对它施加的强制。这种强制驱使它越过正确的比例而不断地前进,前进”。

“强制”的进步对社会的发展固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进步强制”的本质是对资本逻辑的应用,是资本为了满足自己贪婪的胃口追赶劳动者的皮鞭,因为,资本逻辑是不会把人的发展作为考量标准的,它只遵从于自己的增殖逻辑。同样地,数字资本对数字劳动者的鞭笞只是为了满足自身增值的需要,而不会考虑劳动者的发展需求。

诚然,在数字劳动领域,数字信息技术已然成为了“座架”本身,数字劳动者的各项数字劳动活动都是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下的“强制”劳动,而这种劳动的“强制性”,是对马克思劳动“自觉性”的挑衅。总之,进步强制下的劳动者缺乏促进自身“进步”的内在动力,其追求自由的劳动活动被外在的、强制的“无名氏”鞭策着,由此得到的“短暂”的自由事实上仍然是“强制”的自由。


二、数字劳动的“虚假性”违背马克思劳动的自由性

安德斯观察到,在数字时代,数字资本建立了一种非常具有欺骗性的劳动机制,即劳动-非劳动转移机制,也称为劳动-娱乐机制。这种劳动机制模糊了劳动与非劳动之间的界限,打破了两者二元对立的局面,将劳动活动和非劳动活动之间的本质的属性进行了转移。

这种机制“将所有的活动进行错误的定位”,具体操作就是把某种属于A类范畴的活动归入B类的范畴,把属于B类的范畴的活动定位为A类的范畴,让人从认知上产生错觉,从认知上改变人们对这一活动的看法。

劳动-非劳动位移机制在数字劳动中产生的巨大效果不言而喻,它将人们属于劳动范畴的活动定位为非劳动的范畴,纳入消费、娱乐、日常生活等范畴。数字资本能够不断从数字劳动者手中骗取劳动资料和劳动产品,正是利用了这种劳动-非劳动移位机制的欺骗属性。既然劳动活动可以转移到非劳动的范畴,那么要将剥削活动转移到享乐的范畴也就不难以实现了。

而数字资本也正是这么做的。如果说,异化劳动中的工人在被资本的控制下感受到痛苦和压迫,数字劳动者在数字资本的引导下却感受到快乐和愉悦,那么数字劳动者与早期的工人相比,至少早期的劳动工人还可以确定自己作为劳动者的身份,还能准确判定自己的劳动活动和劳动范围。

在这一层面上,劳动工人的痛苦反而成为了督促他们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利刃。劳动者很难意识到劳动-非劳动对自身意识形态上的入侵,因此,相较于在早期资本主义的强制剥削下的劳动者,在劳动-非劳动位移机制作用下的劳动者,几乎没有产生对资本的反抗情绪,甚至达到了“自愿”付出劳动,“乐于”接受剥削的程度。

在数字劳动中,数字资本正是通过劳动-非劳动位移机制建立了娱乐劳动的牢笼幻觉,打破了劳动和娱乐之间的壁垒,使劳动者将劳动行为视为与之全然不同的娱乐行为。因此,劳动者越是感到惬意,则会更加辛勤地,更加心甘情愿地付出劳动。

例如,在网络游戏中,付费玩家既是数字劳动者也是数字消费者,但是玩家仅仅能意识到自身消费者的身份,而难以意识到劳动者的潜在身份,当玩家认定自己是在为娱乐消费时,玩家便不会对这种损害身心的劳动产生心理负担,也就愿意付出得更多。当我们对数字劳动中用户虚假的娱乐身份的形成有了一定的认识后。

我们就很容易地可以意识到,游戏玩家在游戏活动中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支付”时间,“支付”劳动资料——用户数据,以此来获得乐趣,或者更严重地说,“获取”为游戏公司免费劳动的机会。大部分玩家在游戏中不仅“支付”了时间和数据,还付出了金钱。但是金钱并不是用于等价交换,而是发挥了“赎买”劳动时间、“赎买”劳动机会的功能。

由此可见,数字资本正是运用了劳动-非劳动位移机制,也就是“劳动—娱乐”机制,给劳动穿上了虚假的外衣,将令人痛苦的剥削活动包装为令人愉悦的享受活动。“那些漂浮于虚假繁荣之上的所谓自由、民主、平等的口号不过是数字资本逻辑在数字资本时代雇佣劳动剥削下的神秘外壳。”毋庸置疑,这种劳动活动中体现出的自由性并不是马克思所指明的自由,而是披着娱乐外衣的“伪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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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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