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六夜398元,桂林旅游部门该出手了

日前,一则"消费不达标不给房卡"的新闻上了各大网站热榜。内容是一对老夫妻参加了从贵州到桂林的旅行团,时间是7天6晚,玩三个城市,价格是每人398元,结果到了第二天,由于购物金额未到400元,导游认为消费没达标不给房卡,游客和导游发生冲突,遂投诉到桂林旅游部门。

说实话,作为桂林人,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对这种强制购物的导游害群之马是义愤填膺的。桂林旅游经过三年的疫情,几乎已经奄奄一息了,现在疫情好不容易已经逐渐过去,桂林旅游渐渐复苏,在这个时候做出损坏桂林旅游的行为,简直就是与整个桂林为敌。

但是当我看到七天六晚三城市398元的团费时候,我不禁又好气又好笑,想不到,这种几年前流行的低级套路,现在还在大行其道。

只要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6晚的住宿费,就算你住再差的小旅馆也要50块钱一个晚上吧,六个晚上每人就150了。至少十个正餐,也要20元一餐吧,又要200了,桂林到贵州的往返动车票,可是实打实的,来回大概300元。还有每天的旅游大巴费、景点的门票费,就算导游是白打工学雷锋,这一趟的成本至少要花1000元,398 明显是严重偏离市场价的。

所以导游有上述行为也就不奇怪了,毕竟导游也要吃饭。因此,若是要追究责任,贵州旅游社、桂林导游、两地旅游部门、游客,每一个人都有责任,每一个人几乎都不是无辜的。

首先事件的罪魁祸首就应该是贵州的当地旅行社,它采用低价的广告吸引游客组团旅游,再想用强制旅客购物来弥补差价赚取利润,本质上就是欺诈行为,同时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为他这种低价吸客行为,导致合法正当经营的旅行社招揽不到游客受到损失,是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行为。

其次是桂林的地接旅行社和导游,明知对方行为不妥,为了自己的利润和分成,也成为强制旅游购物的工具和帮凶,当然也不排除这本来就是两地旅行社合作共同商定的产品,那桂林的旅行社也同样是首恶。

然后是贵州和桂林两地旅游监管部门,这么多年过去了,各种媒体也多次曝光,但这种零团价、低团价的强制购物团居然还存在,无疑是两地旅游监管的部门失职。

最后,作为完全民事责任人的游客,对于这种明显不符合市场价格低价团还欣然签约并去参团旅游,也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毕竟,本质上,这就套路和养老诈骗中高息理财一样,专门吸引占小便宜的人,结果吃了大亏。

最后,桂林市正在创建世界旅游名城,对这种旅游投诉不应该发生一起才查处一起,应该用最雷霆的手段肃清根治低劣的低价团吸客行为,让这些让桂林抹黑的旅行社没有生存空间,还跟团旅游的本来面貌,还桂林旅游一个风清气正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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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6

标签:部门   旅游   低价   贵州   套路   疫情   两地   导游   出手   旅行社   游客   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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