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教育孩子被气死?媒体调查

四川安岳,一名12岁的孩子因玩水晶弹玩具枪时不小心弹到别的小朋友,被对方家长找上门理论。母亲知道后动手教训孩子时突然倒地抽搐,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目前,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孩子的父亲称,其会依法追究对方家长的法律责任。

唐女士与丈夫杨先生结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小宇今年12岁。事发当天,刚好是开学的第一天,小宇与弟弟放学后和小伙伴小杰、小雯一起玩水晶弹玩具枪。

小宇在玩枪过程中因水晶弹不小心弹到了小杰,双方有了点小摩擦,事后小宇向对方道了歉。

大家本以为此事就算过去。可小杰回家告诉其母亲彭女士后,彭女士就带着小杰于当天下午17时30分,来找唐女士讨要说法。

唐女士也没有推卸责任,明确表示彭女士可以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该其承担的责任她负责。如果没有伤到,其也会向彭女士及孩子道歉。唐女士说罢就教训起自己的两个儿子。

17时53分,彭女士又带着儿子小杰及另一个一起玩的孩子小雯再次来到店内,与唐女士发生了争执。一分钟后,唐女士突然倒地抽搐,彭女士见状想伸手去看一下,但立马又收回双手并立即离开现场。

懂事的小宇见妈妈晕倒后拿起手机拨打120,事后又马上跑到附近药店求助,在等待120赶到现场前,药店的工作人员一直为唐女士做心脏复苏,但即便如此及时,唐女士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接到报警并介入调查后,已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唐女士的丈夫杨先生表示,虽然妻子意外死亡是谁都无法预料的结果,但事实上与彭女士的性格及说法方式有脱不干的关系,因此其会依法追究彭女士的法律责任。

1、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而小宇为了证明这个用水晶弹的玩具枪伤害性不大,其还当场给记者测试了一下。

通过还原整个过程,及唐女士事后已经明确向彭女士表态自己会承担责任及道歉来看。如果理智、情商高一点的人,也不会在23分钟后又来找唐女士理论。毕竟小孩子之间的小摩擦再也正常不过了。

2、那么彭女士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么?

首先,既然警方经调查取证,确认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那么就代表这真的只是一场意外。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代表一定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认定是否承担民事责任主要有三点:一、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二、损害结果真实存在;三是行为人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上述三点中的第二、三点比较容易理解,第一点主要体现于彭女士事前对于唐女士的身体状况是否知情、事发后是否实施过救助义务等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彭女士明知道唐女士心脏病或身患其他疾病,在唐女士明确表示会承担所有责任并道歉的情况下,仍然不依不饶地去刺激唐女士,那也是一种过错行为。当然,事发后不予救助也是过错。

换而言之,即便彭女士当时对唐女士的身体状况是不知情或者唐女士身体没有疾病,但事后彭女士第一时间选择开溜,连120都不愿意打一下,是肯定要为此承担责任的。

最后,唐女士的自身身体的第一责任人!因此主要责任还是在于唐女士一方。

民法典第1165条后半段同时还规定,自身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一方的民事侵权责任。

综上,笔者认为,彭女士发现唐女士倒地后,在明知现场只有两个12岁以下孩子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选择开溜,属过错行为,应当为此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本案而言,如果彭女士能够做到这一点,不仅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对其孩子而言,也是非常好的一场思想品德课!难道不是吗?

来源: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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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民法典   行为人   刑事案件   过错   教育孩子   民事   事后   女士   母亲   身体   孩子   媒体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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