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班戈:禁止在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班戈片区开展旅游活动

据网信班戈官微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禁止在纳木错自治区级班戈片区开展旅游活动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禁止任何单位、个人擅自进入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班戈片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于擅自进入或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根据不同情节处以 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进入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我县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并将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对需进入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班戈片区开展科考、调研人员,须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展工作,并严格遵守保护区相关规定,自觉履行生态保护义务。

3、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班戈片区目前正在开展规划调整工作,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另行公告开放相关事宜。望广大游客朋友积极配合,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好纳木错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最原始、最生态、最美丽和最具有代表性的自然资源和生态景观,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努力。

来源:网信班戈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11

标签:班戈   自然保护区   科考   西藏   旅游活动   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相关规定   条例   自觉   义务   公告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