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一名来西藏旅游的游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22年3月9日上午跟团游至米林县到拉萨市路上的无名景点,被米林藏普思康土特产请的托骗至其摊位,摊位老板在未告知价格的情况下将石斛打碎,并以石斛打碎必须购买为由要求我付款。
我的诉求:退货退款或仅退款6704元整。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已为您进行了全额退款处理。经与您核实,该退款6704元已退回至您的账户。
来源:西藏日报
页面更新: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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