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镑:以工代赈实施 有人喊:高启盛李村长不要再打了,来大活了

为避免被“造谣”,我专门搜索了《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确认这话无误。还“可以不进行招标”劳动者个体直接参与。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呀!首先说明这可是大肥肉,能者吃得满脑肥肠!

因为这个政策的实施,估计今年的留乡农民工数量,会高出许多。一方面60后的农民工年龄都大了,钱也不好挣了,这在家门口就可以避开施工队的盘剥,直接拿到工钱,而且数量相当可观。

“以工代赈”到底农民能干啥

以工代赈不新鲜。十二五(11年至15年)上头投资260亿,十三五(16年至20年)投资300亿。

在本地干点活,搞基本农田、小型水利、道路、饮水工程、小流域、草场等建设。

就是把原本包给专业施工队的活,拣些低风险低技术的,包给本地失业群体。不过这两年有点不一样。

去年八月,也就是十四五的第20个月,上头对以工代赈的投入已经到了140亿。看来十四五的以工代赈中央总投入可能会接近500亿。力度明显提高。

贫困农村有哪些可以搞的项目,土地整治,小型水利工程,道路机耕桥工程,饮水污水处理工程这已经覆盖了大部分农村的基建工程了,很不幸这些工程我都接触过。

以前我觉得搞大工程的难一点正常,毕竟参与者众多,都想来分一杯羹,后来我才知道搞小工程。

举个例子,土地整治,推梗并田,要求高程不能差多少之类的,一个标1-2千万,毫无技术含量,打好标高,挖机挖填埋就行了,3台挖机,若干台运土车差不多1个月搞完,剩下一点混凝土工程,请一个劳务公司或者直接转包当地拌合站,半个月搞定。利润多少呢?最少对半。这工程就和捡钱一样,放心能中标的都是当地的,现在可以不用招标了。

接下来可能农村基建就成了一个标几百万甚至几十万,招投标都不需要了,直接"分配"了,工程质量就很随意了,再说了挖土能有什么技术含量?人家过来打好标高,过来挖或者填就行了。至于干多久,干完为止。大概是这个形式吧。至于到底能不能"赈",为啥老是要纠结一些不该纠结的东西呢。

必须要让那群人待农村干活,不能让他们乱跑乱搞,毕竟稳定大于天。

实话实说,这一波如果持续个两三年,很多城市中所谓的中产估计还要羡慕农村有户口的了。毕竟很多中产最大的资产就是一套房子,而他们可是有一大片地。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在发改委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根据文件的解释,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以工代赈”政策解读

以工代赈,感觉是上个世纪的词,印象中九十年代大面积搞过,教科书中则是罗斯福新政了,对应的大事件是九十年代下岗潮和美国1929年的经济危机。

目的:鼓励引导群众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增收致富、提高素质技能,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努力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资金:使用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的专门计划,包括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主要是财政资金。

对象:主要投向欠发达地区,并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任务较重地区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地区倾斜,主要是农村和贫困县。

工程: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包括政府投资的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

办法: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

“以工代赈”在中国历史存在已久

比如先秦的诗歌《鸿雁》中,“之子于垣,百堵皆作”,有的认为这是周王以工代赈救济流民的描述。

比如《晏子春秋》记载的小故事:

景公之时饥,晏子请为民发粟,公不许,当为路寝之台。晏子令吏重其赁,远其兆,徐其日,而不趋。三年台成而民振,故上说乎游,民足乎食。君子曰:“政则晏子欲发粟与民而已,若使不可得,则依物而偶于政。”

晏子本来打算直接发粮救济,但是齐景公不同意,后来晏子搞变通,通过饥民修露台的方式解决问题。

到了清代,“以工代赈”这个词大量出现在《清史稿》、各地地方志上面。

​作为凯恩斯经济模式的组成部分,以工代赈主要用于解决经济不景气和就业问题,而且文中多次提到雇佣更多务工人员,提高劳务收入的内容。

这侧面说明,目前国内的就业问题是比较迫切需要解决的,无论是农民工就业还是大学生就业,6月份又有新一批的大学毕业生需要进入社会,就业压力可想而知。

另外,以工代赈的背景,是用大投资来提振经济和解决就业,大投资的资金,一般来自于货币放水或者拉高负债,这虽然可以在短期内获得发展活力,但却是以牺牲未来的发展潜力为代价的。所以这种做法只能说解决短期的燃眉之急,而且要接受风险被转移到未来的后果。

考虑到国内大部分地区开展这种大投资的发展模式,己经有比较长的时间了,即便是国内的落后地区,基础设施也已经大致齐全,重复建设的可能性急剧升高。

而且很多地区也积累了不小的债务规模,如何继续维持庞大规模的大投资建设,现在已经是个不小的挑战。

​美国的以工代赈政策经验

​罗斯福任后立刻执行百日新政,以挽回因为贫富差距极大的美国形成的内需需求不足,出口面对其他国家需求不振的危急情况。

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规定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原工人每周工作55个小时,工资一共只有60美分,调整后标准:工人每周工作40小时,最低周工资12美元)。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

1937年5月24日,罗斯福向国会提交了受到广泛注意的关于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立法的咨文。咨文承认:

"我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绝大多数从事农业或工业,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目标是要改善而不是降低那些营养不良、穿得不好、住得很糟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我们知道,当我们工人的一大部分还没有就业的时候,超时工作和低水平的工资是不能提高国民收入的。"

1937年10月12日,罗斯福再次提出,直到1938年6月14日通过。这就是《公平劳动标准法》(又称《工资工时法》),它的主要条款包括每周40小时工时,每小时40分最低工资。

美国著名的田纳西水利工程便是那时候开始的。这样国家可以把救济基金转化为工人的工资来修建政府需要的项目。

他对缓解危机起到了积极作用:

1、节省政府开支。

2、提高人民收入。

3、降低失业率。

特别是使美国失业率下降,在修建公共设施的同时也刺激了经济的复苏,使美国可以更好的摆脱危机。

以工代赈的背景影响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美国宣布中立,向交战的双方提供军火,不久又对协约国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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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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