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监领域涉企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化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文雯)自2022年12月31日起,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制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职业药师注册证9类证照已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实现电子化并满足共享应用需求。

申请办理以上9类证照,申请人均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在线上办理,审批通过后形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通过青海政务服务网企业数字空间“电子证照”栏目查看和下载相应证照,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电子化,将进一步推进互通互认和拓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为提升药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在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的基础上,我省将开展电子证照信息录入、审核、制作、签章、更新、注销等工作,生成增量数据,确保电子证照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并有序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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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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