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态绿” 念好“公益经”-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纪实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张小娟

过去的一年,我省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实践,办案规模和质效持续提升。2022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40件,立案2288件,发出检察建议1434件,提起诉讼25件。提起诉讼的案件法院判决支持率和公益损害问题诉前整改率均为100%。

为深化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规律的认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全面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及成效,总结梳理经验和做法,发布《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向群众交出了一份以绿色和安全为主基调的检察公益诉讼合格答卷。

“三跨”创新之举 服务生态“高地”

守护大美青海绿水青山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省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检察机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服务“高地”、建设“四地”的全省工作大局,有力推动打好解决青海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持久战,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坚实稳固。

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跨区域公益司法保护机制是我省检察机关的创新之举。

2022年2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意见(试行)》,探索构建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公益司法保护新机制,在“一片”(三江源地区)、“一圈”(环青海湖地区)、“一线”(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三个区域,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探索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新路子。通过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立案办理了熊狼伤人伤畜、保护青海湖裸鲤、青海湖流域草原失火等公益诉讼案件278件。

为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保护好“中华水塔”。2022年3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落实〈青海省“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暨〈中华水塔水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措施,服务高原特色产业发展,长江、黄河、澜沧江青海流域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协同治理,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基础防治等14项重点任务,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协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合力打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持久战,助推青海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实稳固、绿色循环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高地基本建成。

2022年年初,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守护好我们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好我们的三江源国家公园”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服务保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的有效路径。

当好公益代表

融入地方治理

2022年1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履职中发现,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等的多个乡镇在种植农作物时大量使用农用薄膜,但残膜未按规定及时回收、处置,致使大量残膜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和交通沿线,造成大量白色污染。

3月,海东市检察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督促、协调各县区及时清理、处置残膜问题等事宜的专题磋商会,共同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相关单位共投入1047万元资金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清理、回收、处置农用残膜6804吨,白色污染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省检察院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 共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优化公益司法保护方法路径,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精准度。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人兽冲突治理的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发送检察建议78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设立警示标识牌66块,健全完善应急预案39项,积极助推三江源地区人兽冲突溯源治理。

2022年10月20日,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强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中,通过“巡回检察+属地检察+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妥善办理非法猎捕、买卖、运输和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

坚持司法为民

守护美好生活

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适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省检察院、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基层人民检察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的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一审审结,涉案的林某某、侯某某等25案31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共计缴纳惩罚性赔偿金4215万元和司法鉴定、仓储保管等费用57万元。

我省检察机关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契机,把目标聚焦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身边事。

2022年3月,省检察院发布5件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分别涉及消防设备、车用油料质量、危废品处置、建筑工地施工、液化气充装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守住安全底线,助推平安青海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非法占用国有土地、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违法储备土地等问题,立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97.6万元。督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性奖励补贴、社保金、养老金等专项资金监管,防止国有财产流失,共立案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5件,发出检察建议58件,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670.8万元,督促收回其他积欠的国有财产1364万元。

履行检察职责

服务绿色发展

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释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红利”,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紧紧围绕青海“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发挥好三江源地区检察机关作用,充分释放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创新动能,不断优化服务保护长江黄河、建设国家公园等国家战略的方法措施,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案件线索办理工作,助推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更加主动服务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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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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