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违约,贝因美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涉诉

贝因美(002570)1月29日晚间发布关于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谢宏涉诉的公告。公告称,2018年12月,贝因美集团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特定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协议约定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23,328万元,融资条件为贝因美集团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其所持有的4800万股本公司股份。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及时任法定代表人袁芳为该事项的保证人,二人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自然人保证合同》。

因贝因美集团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本息构成违约,债权人就原协议项下权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6日立案(案号为〔2023〕浙01执80号),申请被执行人为贝因美集团、谢宏、袁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实际控制人谢宏等均未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送的法律文书,详细信息未能了解。

公告称,控股股东表示正在积极就一揽子债权债务积极依法合规推进处理,力争早日解决。

上述案件共涉及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4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除前述股份外,公司控股股东还持有公司股份148,4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其中处于质押或冻结状态的股份141,89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4%。

鉴于贝因美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比例较高,贝因美集团也正在推进相关资产盘活变现工作,努力回笼资金,以期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确保其控股股东地位不受影响。

贝因美表示,本案件的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各项业务仍在有序推进。

此前,据天眼查显示,1月16日,贝因美集团及其前两大股东谢宏、袁芳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3.16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贝因美集团被执行金额超5.4亿。

公开资料显示,贝因美于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为A股“奶粉第一股”。公司业务包括奶粉、辅零食、奶基营养品及创新业务等。2014年前后,贝因美因渠道改革、管理层变动等问题,市场份额迅速下滑,如今排在奶粉市场第二梯队之外。

2022年第三季度,贝因美实现营业收入8.03亿元,同比增长49.62%;归母净利润为133.47万元,同比减少74.46%,环比减少94.14%。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孙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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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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