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积极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

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同时,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托运人应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口新能源商品汽车不受此限制)。《意见》还明确了电池荷电状态保持在合理区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处于正常状态、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不应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等安全措施,确保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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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标签:铁路局   铁路运输   新能源   国家   商品   汽车   合格证   夹带   油箱   集团有限公司   区间   畅通   电池   状态   意见   业务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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