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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月15日起施行,在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等方面更加便民。其中包括取消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办理生育登记时生育数量”等限制,同时增加了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在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来源:四川观察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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