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日是21号赶上过年,我又没设置自动还款,因为月薪一般都是20号,习惯发完月薪先还信用卡。但赶上过年忘了,22号收到短信通知告知扣除了一笔逾期违约金,遂赶紧22号还信用卡。本以为这一波过去了。
谁知28号又收到短信告知又扣除了一笔透支利息!什么鬼?这事还没完?于是拨通客服,咨询啥情况?
客服给我解释,说之前扣的是违约金,今天扣的是利息。我问他扣的这两笔计算原则是啥?答曰违约金是最低还款额5%,利息是自第一笔消费到还款完成时间段内发生的金额。
不淡定啦!啥?第一笔发生的起算?本来截止到20号也是无息的啊,就算算利息,也应该是21号一天,或者21,22两天不能再多了,凭啥给我支出去一个月呢?我说利息咋高的离谱呢。再说了,签过合同的人都应该有常识,违约金和定金在违约事件发生时,只能取其一。这又扣违约金,又收利息,合法吗?
我拿着自己仅有的法律知识跟客服辩解,并要求提级处理。客服告诉我,可以帮我申请这2笔费用的申请返还。其实一开始我也模糊记得,这种信用卡逾期是允许发生1,2次的,因为总避免不了意外情况。而我用信用卡十几年啦,这次忘记还款还是头一次,信用一直很好。
这件小事告诉我们:银行发的信息要看不要忽略,发生类似扣款要自己明晰原因,以及分析银行做法的合理性,如果觉得不合理要积极维权。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也都有思辨能力,不要当大冤种。
另外,也侧面反应银行现在真是生意越发难做,跟银行打交道的事件都要格外谨慎小心,不排除他们从无知客户身上薅羊毛的可能性。
最后,每个人都要懂点法,关键时候真能用上!
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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