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明码标价、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景洪持续曝光违规商家及非法营运行为


1月25日,景洪市人民政府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现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6家违规商家予以曝光。

酒店


1.景洪星城酒店,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2.景洪市鑫郡酒店,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3.升林招待所(升林宾馆),涉嫌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4.景洪阳帆家庭公寓,涉嫌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


5.景洪娇兰娜主题酒店,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6.景洪工业园区凯俪悦享度假酒店,未明码标价,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



1月25日,景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接到12315平台转办投诉38起,其中:酒店价格类24起,食品3起,旅拍7起,其他4起。1月25日共处理办结投诉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197.8元,检查酒店74家。


希望广大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为景洪市建设“辐射南亚东南亚世界旅游名城核心区和泛亚通道枢纽城市”增光添彩。


温馨提示

欢迎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发现各类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12315




出租车



春节期间,景洪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在确保运力畅通的情况下,联合景洪市交警大队、西双版纳州交通执法支队景洪大队积极开展行业运营车辆监督及非法营运巡查工作,查扣一批不规范运营及非法营运行为,现予以曝光。


1.出租车云K D06688,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2.云K Z6155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3.云K 51956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4.云K D61116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5.云K 67D87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6.云K 7299H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交通管理部门现场查扣;


7.云K 18676号车辆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运营,给予行政处罚;


8.青A 71586号车辆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所载明线路行驶,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行业管理部门将持续开展非法营运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客运秩序,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舒适。


欢迎您乘坐景洪市合法经营的出租车,在您乘车时,如出租车驾驶员有违规运营行为,您可以拒绝支付乘车费,同时记住车牌号,拨打0691-2152188进行投诉。



来源:景洪发布


编辑:李晓梅

编审:刘莹

终审:周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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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2

标签:景洪   景洪市   计价器   管理部门   出租车   商家   现场   交通   酒店   汽车驾驶员   市场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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