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尹传刚
记者走访北京、山西、湖南等地20多家餐馆发现,今年年夜饭预订比前两年火爆不少。不管是大众餐饮还是高端餐饮的包间基本已经订满,有的餐馆甚至连大厅也是一桌难求。
然而,年夜饭预订火爆的背后,仍存在不少问题,如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订金不退等。如此消费套路,引得不少消费者吐槽,“年夜饭瞬间变成了年夜烦。”
年夜饭是春节的重头戏,寄托着团圆和祝福的美意。随着消费观念的转变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到店吃年夜饭,已经成为了新年俗。这一方面减轻了在家里做饭的辛劳,另一方面也为餐饮市场注入了活力。可以说,这是一种双赢。
现实中,为何有些饭店敢于堂而皇之地设置“霸王条款”?概因年夜饭进入“卖方市场”,饭店不缺客人。于是,一些饭店为了获取最大利益,不是乘虚“涨价”,就是理直气壮地设定诸般“霸王条款”,丝毫不顾吃相是否难看。这样的消费套路让消费者郁闷,不仅多花了冤枉钱,也扫了吃团圆饭的兴致。譬如,限时消费这一条,消费者“屁股还没坐热”,就要被“扫地出门”!
限时消费、限定最低消费等欺客之举,均涉嫌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限时消费的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而早在2014年11月1日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违规者最高罚款3万元。打击类似“霸王条款”,有法可依。
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如此赤裸裸的违法行径“亮剑”。要加大管理和督查的力度,对恶意设置限时消费、最低消费等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进行处理,切实维护正常、有序的经营环境。相关部门要鼓励广大消费者对类似霸王行径进行举报,并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年夜饭设置限时消费、最低消费等实在不可取。诚然,逐利是商家的本能,商家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无可厚非,但在年夜饭市场逐利也必须遵守法律底线、商业道德底线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不能利用交易优势地位任性而为。
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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