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醉谈《战犯改造所见闻》一书出版内幕



这本书,原来不准备在国内发行。因为这是1981年我去香港探亲访友时,应老友陆铿之约而为他主办的《百姓》半月刊写的,是专供港、澳、台地区及海外读者阅读的。当时我在香港只准备写几篇应付一下,不少老朋友知道了,向我提出一些写作意见。有较多的人认为,应利用这个机会,好好暴露一下被中共俘虏的国民党高级军政人员,在监狱所受的苦难折磨和非人待遇。我听后便笑着指指自己说:“请各位仔细看看我,像受过什么折磨和非人待遇的人吗?”一句话惹得他们都笑了。当然我还作了不少具体说明,从我已快到古稀之年的人,比他们都健康、敏捷、用生动的事实来反驳了他们。也有些人说:“长年被囚禁在高墙之内的人,除每日愁眉苦脸作楚囚对泣之外,还有什么可写?”我回答很简单:“如果我写出的东西,不能让你们发笑而是使你们看后为我们而难受时,我便从此不再写东西,以示惩罚如何?”他们异口同声回答:“说话要算数,我们等着看你的大作。”还有人问:“你不先请示就写东西,不怕受处罚,还是准备不再回去了?”“我写东西有充分自由,这是祖国宪法给我的权利,请不必为我担心。”我回答说。这些人还是不相信。所以我写好一篇,就请他们看过后,即送《百姓》半月刊社筹备处,有时还请他们代我送交陆铿。有两位老友曾好心劝我:“你可写的东西那么多,为什么要写这些乏味的东西呢?当时我很诚恳地把我写这些东西的想法告诉了他们。我认为我写这些东西不但不会使人读之乏味、而且还会边读边笑。首先是集中上百名的国民党高级党政军人员和特务分子于一起长达十年以上。这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事,该有多少可写的东西啊!其次:集中这么多中年以上的老人,都能在失去自由,完全改变他们过去的生活环境后,还能活得这么健康、这么充满信心和希望、这么珍惜自己的后半生,这也是历史上没有过的;第三:这些人过去都是自命不凡,有的是上百万或几十万几万军队的统帅,有的是一个省和一个方面的负责人,有的是掌握生杀大权的特务头头,只经过十年或十多年的改造,思想上就能起这么大的变化,而且能经受各种考验而不动摇。这也是不可想的吧!第四:这些过去都是积极反共的专家、打手,只经过这么短期的教育改造,便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都成了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社会的人,这不能不说是奇而又奇的吧!

沈醉


陆铿对我的启发和鼓励,也是起了主要的作用。他说:你长期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还不觉得,我到了香港,也到过台湾和日本、美国等地后,才感到这些人不但过去在国内享有盛名,今天在港、澳、台和海外的中年以上的中国人,迄今还有不少人没有忘记他们,其中有几位还是全球的知名人物,这些人是中国一代的统治阶层。将来写中国历史时,不少人还会被写上一笔,特别是在台湾和海外,他们都有不少亲友,现在还在关心他们,希望了解他们被俘后的真实情况。你有责任和义务来报道他们,因为这些人中不少都已届古稀以上的高龄,愿写这些内情的人不会太多。你们年轻点的不写出来,难道让后人去胡猜瞎写吗?这些话的确打动了我,所以我不再推辞而答应继续写下去。

我当时的想法,写这些东西,应当有一个目的,就是如何把党的宽大政策和改造政策,通过许多具体生动的事例来说明。以有利祖国早日得到统一。所以我在写这些东西时,学了港台人写东西的轻松笔调,在笑谈中来暗示出党的政策,所以我边写边看别人的东西,也随时向陆铿等老友去请教。我在香港虽只一个月、却写出不少。因我有早起早睡习惯,而我早上五点起床,有些人还刚刚入睡,得十点后才开始活动。我每天几乎有五小时左右来写,我原打算写完十来篇就算完成任务,回北京后便不再写了。完全出我意外,《百姓》半月刊于一九八二年二月一日第十七期开始连载本文后,很受读者欢迎,特别是台湾一些高层军政人员更是每期必读。陆铿眼看我留下的稿快要用完,便一直催我再写些寄去。香港几位过去劝我不要写的人也来信鼓励我多写,所以我在北京又写了些寄去。一九八三年,陆铿去台湾见了那位最高领导,他也说:“见闻写得很有趣”。《百姓》半月刊主篇胡菊人先生也说:“我每次校读"见闻'时,都感受到很大兴趣,本来是一种'不自由'、“劳动改造'、思想检查'、“等同囚犯',并随时有拉出去枪毙的恐惧心情之下的见闻,应该是很“痛苦'的事情,然而作者笔下给人的感觉却是一种“苦中有乐'的兴味,一种身在局中而心在局外的“静观'而得来的“逸趣'。”我对这种过奖之词,深感渐愧,我只觉得人的苦乐观各有看法不同,有些事既可看成“苦不堪言”,也可看成“机会难得,乐趣无穷”。这可能是由于我过去的生活经历的关系,我过去遇过不少惊险万分的事,常常化险为夷,所以对许多事便养成听其自然,从不去自寻苦恼。有一种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的思想在支配我。因而对什么都满不在乎,就这样混过去了。

1981年沈醉与前妻及两位女儿及家人


“见闻”这本书,是根据我的回忆和日记写成的,其中有些地方,“冒犯”了几位“同学”,这不是我存心丑化他们,更不是借写见闻作人身攻击,希望文中涉及到的几位“同学”,特别是他们的家属给予原谅!如确有写错之处,请指出,当予更正。

“见闻”是由香港百姓文化事业有限公司于一九八七年六月和一九八八年九月,分为上下册先后出版的。出版时的版权声明中指明:“本书之中外文版权(包括中国大陆和海外)非经本公司同意,擅自转载、出版、翻译者,将被法律追究”。本人于今年三月间,当面征得由美来京采访人大、政协会议新闻的陆铿社长同意,在大陆可以用“限国内发行”方式发行,不能向香港、澳门地区和海外远销,本人现将“见闻”交请北京群众出版社出版发行,仅附带说明。

一九九O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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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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