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尾声,滴滴“重启”。
距离兔年春节不足一周时间,“沉默”了一年的滴滴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经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同意,即日起恢复“滴滴出行”的新用户注册。后续,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平台设施安全和大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1月13日,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金融管理部门指导督促蚂蚁集团等14家大型平台企业已基本完成整改,未来将在常态化监管的同时,研究制定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金融支持措施。
更多的信号正在释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在合规监管政策趋严和政策利好频频释放的大背景,我国平台经济整体进入规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解除“封印”的滴滴
“风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
2021年6月30日,滴滴突击赴美上市。同年7月2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对“滴滴出行”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审查期间,“滴滴出行”停止新用户注册。7月4日,“滴滴出行”软件在各大应用商场下架。此时,距离滴滴纽交所挂牌交易时间尚未破一周。
同年7月16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委进驻滴滴,开始进行网络安全审查。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处80.26亿元罚款。
根据此前对滴滴案情的公开信息,从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看,滴滴公司相关违法行为最早开始于2015年6月,持续至今,时间长达7年,持续违反2017年6月实施的《网络安全法》、2021年9月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和2021年11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监管重锤下,资本市场反应敏锐,滴滴股价持续暴跌。2021年12月3日,滴滴宣布启动美股退市程序。2022年6月13日,滴滴正式在纽交所摘牌。退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滴滴股价最终收报2.29美元,较股价最高点18美元缩水超87%。上市初期,滴滴的市值曾高达870亿美元,而退市时的市值仅为111亿美元,一年间市值就蒸发了5000多亿元人民币。
“滴滴恢复新用户注册表明了中央在平台经济监管上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更多引导平台企业在发展中‘纠错’,从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避免将发展中积累的负面外部效应转嫁给社会。”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表示,从恢复新用户注册看,对滴滴的网络安全审查已经告一段落,回归到常态监管,这也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关政策要求的落实。
逃离“热锅”的蚂蚁
不难看出,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相关监管是本轮平台经济监管中的重点。
今年1月7日,蚂蚁集团对外宣布了公司治理的整改结果,表示“不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股东单一或共同控制蚂蚁集团的情形”。这也意味着,此前蚂蚁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马云将失去实控人地位,蚂蚁集团的股份表决权将变得更加透明且分散。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也在发布会上公开表示,“蚂蚁集团等14家平台企业金融业务专项整改已经基本完成,少数遗留问题也正在抓紧解决。后续将实行常态化监管,鼓励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蚂蚁逃离“热锅”的历程要回溯到2020年11月,蚂蚁集团原定A+H股上市前夕,时任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等被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监管约谈,其所处的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大变,蚂蚁集团上市也被紧急叫停,并于此后开始了一系列整改。其间,监管部门又对其进行了数次约谈。
金控牌照获取、征信牌照获取以及消费金融整改,被业内认为是蚂蚁集团整改的三大核心方向。在消金整改领域,2021年11月,蚂蚁集团开始启动品牌隔离,原本所属蚂蚁旗下的“花呗”和“借呗”成为蚂蚁消费金融旗下信贷产品,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消费信贷品牌隔离为“信用贷”和“信用购”。
2022年12月30日,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同意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蚂蚁消金增资落地被认为是蚂蚁整改进程的重大事件,但目前蚂蚁的征信和金控牌照还尚未落地。
监管不是打击,松绑不是放松
从全球看,数字经济和平台企业目前已是科技创新和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推动力。
在此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
回顾近十年来平台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务是不少平台企业的重要板块。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美团、滴滴等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都在积极开展金融业务。
“网络平台企业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2021年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在对13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时明确指出,同时重点强调网络平台企业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
同时也要看到的是,过去几年,从国家反垄断局成立,阿里、美团等因“二选一”被重罚,系列法规不断完善等亦可看到我国从立法到执法、监管层面都对平台经济有所动作。
关于平台企业后续的常态化监管,“它不是运动式监管,应该是持续的、可预期的监管,是以法律和制度办法为依据的监管。”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监管的目的还是引导平台企业规范发展,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提升竞争力,服务实体经济。
“对于平台企业的监管,尤其是涉及网约车、网约货运、外卖、医疗问诊平台、网约家政服务、在线旅游平台、快递服务等本地服务领域,往往涉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地方政府既需要及时回应消费者、经营者的各类举报和反馈,又要定期检查相关行业的运营情况。”刘旭说。
刘旭还建议,对于大型平台企业在某一地域子公司、孙公司或外包服务商违规行为,也要敢于及时亮剑,公开查处,该停业整顿的就要及时停业整顿,改好了再恢复运营,不能“带病上岗”。“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励平台企业内部有动力自上而下地做好合规,最终实现既对企业和投资者负责,也对社会负责。”
【主笔】宾红霞 周美霖
【出品】南方经济智库
【作者】 宾红霞;周美霖
经济粤评
更新时间:2024-08-2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