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治体制的角度,深度剖析秦到清朝社会的皇权专制属性

文/阿瑶说史

编辑/阿瑶说史

前言

将秦朝至清朝二千年的帝制时代定性为专制社会,并非本文所创,亦非学界之所为。因此,如何论证这个命题,还需要大量的研究实践来证明。本文就是从一个侧面对这个命题进行简要的论证。中国古代社会对皇权专制性质的判断,主要在于证明它是否有制度保障,使一切事物都能得到保障。政治权力最终集中在皇帝手中。巩绍英先生于20世纪六十年代论述秦汉以来专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指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包括两个主要的方面;一种是以皇权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另一种是以国家政权为中心的郡县制度。

本文从政治角度对这两个主要政治制度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考察,看看是否两者都在保障皇权绝对的社会控制。

中央官僚体制保障皇权绝对性的机制

中国历史上秦代以后的帝王制度,皇权的威严与绝对;以皇权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如秦汉三公、九卿、隋唐以后的三省六部等,皆属常识性问题,无须赘述。本文将围绕皇权绝对性制度保障展开论述。

纵观历史,官制的设计,是为了延伸皇权对社会的控制。按照中国先贤的观点,治理国家,只要有一位贤圣明君,就可以围绕着明君设置一套制度,供其驱使。如果官僚机构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那么这个国家将会得到有效和良好的管理。古往今来,都是如此。

为什么政治家、思想家们把治国理想寄托于明君、贤相之上。因此,在中国古代,人们发现一个好的政治体系,就是以皇权为核心的官僚体系。在这个体系中,皇权为轴心,官僚制是副翼。

实质上,皇权和官吏关系是“伸臂”,但这是事物的逻辑一旦因为某种原因而产生,那么它就会有自己的运行轨迹。完全服从产生它的原因,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它的对立面,变异。这种异化在官僚体系中也存在。

官僚制度是为皇权设立的,但一旦形成,就会产生它与皇权之间的直接冲突,不同程度上超越了皇权的限制和限制。

与皇权相对立的,与皇权有某种背离的关系,这是辩证法的历史。

而官僚制相对于皇权的异化,却无力改变绝对的皇权。因为,皇权与皇权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官僚体制中,皇权占统治地位,对官僚体制相对于皇帝,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权力异化的问题,是对皇权的离心性因素的排除和克服。

论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宰相制度演变反映的就是这个问题。官僚制度源于皇权,服务于皇权,保障皇权绝对性,保障皇权对社会的国家机器,这种属性或本质,在汉代国家法典中已有明文规定。

每一位帝王,无论德行还是才智,都是不一样的,甚至有可能是帝王的无能与无能,但是天子却蛮不讲理地说,不管皇帝的德行如何,只要坐在这个位置上,他就是天子,应该“为民父母,为天下王”,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俱命于天”,这是上天的旨意和安排,不管他是好是坏,你必须接受他,服从他。

帝王以至尊之名,号令臣子,而所谓的“至尊”,也就意味着,没有任何挑战他的可能。普天下亿万子民,无论官宦之家,都只有一个皇帝,掌控天下的神圣性、绝对性唯一性,都是无可置疑的。那么,皇帝的臣子们呢?

先秦时期,君臣纲思想已经萌芽,并有相当的论述。

皇帝时期,董仲舒把君臣、父子、夫妻三者结合起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三纲五常的系统化伦理体系。但无论这些思想学说如何为专制皇权创造理论基础。

如果不是从制度上来说,它对皇权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建立秦始皇皇帝制度开始将皇权的绝对性上升到制度层面,但是如何处理皇权和官僚体制之间的关系,没有制度上的解决。汉刘邦建国至西汉,处理皇权与地方王侯的关系一直在实践中探索皇权与官僚之间的关系,最终还是出现了王莽。直接颠覆了刘氏的皇权。东汉白虎观会议的成果,最终在制度规范层面上实现了第一,建立皇权。国家礼制法典中皇权与官僚地位的关系中规中矩,官僚制度牢固地成为皇权的附庸。

郡县制度与皇权绝对性关系的探讨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面临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政治抉择,以及后世围绕郡县制度而形成的一种政治选择。

从这一系列的论争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郡县制是中国历史选择的主要原因。维护皇权专制的功能。秦始皇统一天下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分封制和分封制的争论,议论。

李斯提出实行郡县制的依据是:“今海内诸神统一,皆属郡县,诸子,有功之臣,赏赐公税,甚是容易。天下无异意,则安之术也。诸位不方便。”

“皆为郡县”是“安宁之术”,但分封之后,诸侯之间的争斗就会再次加剧,天崩地裂。

天子不能禁,就是指只有天下皆有,才能保证天子对天下的绝对掌控。奉始阜最后,选择了郡县制,这也是原因之一。

在郡县体制中,县令都是皇帝意志的代表或化身,是皇帝的代名词。他们是作为代表出现在公众面前。地方长官的意志即皇帝的意志,皇帝的意志即法律当权者,当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看到自己的统治者时,他们就是面对皇帝的威严,不敢有丝毫的怠慢。

因此,王权通过他直接任命的地方长官,可以直接掌控天下。

按照郡县制制度,所有郡县官员,皆由皇帝任命,郡守、县令的权力来源,因为皇权是唯一的,所以皇权和地方官员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十分明确的“卖官”

韩非子语是绝对的臣属关系,而不是奴隶。郡守、县令必须绝对效忠于阜权。否失去了权势,失去了荣华富贵,失去了荣华,甚至连身家性命都没了;反过来,皇权也因此获得了地方绝对的权威,独断专行,对全国范围内的一切事物都有绝对的控制权。绝对的控制力。自从郡县制出现后,高高在上的皇权,就有了牢牢控制天下财富和生死存亡的机会。最好的生活和权力。

三公九卿、三省六部为基本体制的官僚体制,地方郡县官制以皇权为中枢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而这两方面恰恰是制度层面上的。权力绝对专制的坚实基础。这种政治体制下的基本权力运作模式。

各级官吏,不过是君王的爪牙和工具,国君才是主宰天下、发号施令之人。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皇帝个人的意志、思想的随意性、兴趣爱好、喜怒哀乐、情绪发泄、言行举止,无不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两千年的帝制时代,皇帝的所作所为,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兴衰。这个国家完全由独裁者控制。士人政府说,皇权限制说的驳斥。但在近代学术界,对秦至清是专制皇权社会这一论断,仍有一些人持不同意见。

秦汉以后的历史是这样吗?钱氏断定汉朝“实为士人政府”的依据是“朝廷内外官吏皆由士人担任”,这是事实,但问题在于朝廷任用士人就能证明政府的行政权力由士人主导吗?为什么文人不能成为皇权的工具,而不能成为皇权的奴仆呢?

其实,汉代官吏的地位很低,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西汉武帝时期,死了十个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该死。丞相赵周因失察耐金案而身陷囹圄至死,颇有中枪之嫌;张汤的自杀,完全是栽赃陷害。张汤被三长史诬陷,失去了武帝的信任,武帝想要杀他,却又不好意思说出来,也不好明说。并命赵禹转达圣意,让张汤自裁,汤自尽。张汤死后,身无分文,五百两黄金都是他平日里赏赐下来的,三长史的诬陷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然而,这位御史大人,在没有经过任何审讯的情况下,就这么死了。丞相、御史,都是士大夫们在皇权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在专制皇权面前,他们的分量有多大?皇帝杀了丞相,就像是淹死一只蚂蚁一样,甚至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头。这样的士大夫,在朝堂上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武帝

笔者以为,以钱氏对国学的了解,不可能不知道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所说的那句悲凉的名言:

“臣之先祖,非有剖符丹书之功,史书星历,几近卜卦,固主戏弄,以优待为乐。

《汉纪》一书,后汉人荀悦谈起了汉武帝时期的名臣东方朔。又用了一句话:“朔应答,变化多端,文辞纵横。陛下对此颇有好感。但时发忠的话,却是极有说服力的,尤其是这位兄长。"可以说,汉朝十大夫官市都是汉朝专制政治结构中的直实地位。

《明史》卷一七,《世宗本纪》记载,武宗无子,死后由叔父兴献王朱的儿子朱厚熄继位,即位世宗。世宗登基后,便让礼部官员定了父亲朱祜杭的封号,要将朱祜杭从兴献王改为皇帝,改为皇考,这引起了朝堂上大部分官员的抗议。

影视剧朱厚熄形象

嘉靖三年七月十五日,九卿以下二百多人,跪在左顺门外,从辰时一直跪到正午。世宗恼羞成怒,大开杀戒,将134名参与请愿的人押入狱中,分批处死,其中十六人被杖毙,余者则被革职戍边。最后,世宗明诏定他的父亲兴献王为皇考,以示诚意。

在如此霸道的皇权面前,谏议制度还能做什么?二百多名朝臣跪地求饶,哭喊求饶,却奈何不了皇权,反而被皇帝一人所害!难道皇帝就是一个人吗?这就是制度的力量,皇权的专制,赋予了皇帝个人的力量,皇权的绝对性,是任何法律都无法拒绝的!

所以,就算你是百官,也只能享受他的淫威。

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皇权的制度,相反,所有的成文法或礼制的规定,都是无条件地捍卫和保护皇权的神圣性,在中国的历史上,我们并没有看到任何制度化的法典来限制皇权,相反,任何成文法或礼制的规定,都是对皇权神圣的扞卫和保护,任何违背皇权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都会受到严惩。

就算皇帝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的正常发展,甚至造成了天下大乱,生灵涂炭,也没有办法阻止他,更没有办法改变他,更没有办法去弹劾他,去里黜他!

任何违背皇权的言论和行为,除了揭竿之外,都是大逆不道,都会受到严刑拷打。就算皇帝陛下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的正常发展,甚至造成了天下大乱,生灵涂炭,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他,也没有办法改变他!

除了造反这种非法的、非常规的造反方式之外,人们对皇权毫无办法,也没有任何法律可以适用于皇帝。皇帝的至高无上、至高无上、至高无上、独断专行和绝对性,都有制度保障。

总结:

综合以上所述,笔者本文无意否定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成熟性。也无意否认这些制度设计在保障政治体制正常运转、保障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更无意否定郡县制这样的体制选择。

笔者通过大量资料得出,这一切都是皇权专制制度的产物,而非与皇权对立的因素,不能用它来否定中国古代的皇权专制制度,因为所有这些制度最终都无法突破皇权绝对性的瓶颈。无论我们的制度设计得多么周密,不管这个制度的操纵者有多么出色,在这个制度的最高层面上,始终有一种绝对的权威,是任何人都无法触碰的!

无论他是善良还是狡猾,不管他是贤明还是昏庸,不管他是智慧还是权势,他都占据着法律和权力的制高点。

参考文献

巩纲英:(略论秦汉以来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上)》。

陈立:《白虎酒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 年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195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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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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