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重组最高补助2000万元,江苏拟出台26条措施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现代快报讯(记者 谷伟)集成电路产业是支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 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江苏是全国集成电路产业的重要基地。为进一步促进全省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近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从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增强产业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五大方面提出26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6日。

△省工信厅官网截图

提出多项“真金白银”奖励政策

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提升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加大集成电路创新产品推广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加强质量与技术标准建设。

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江苏产业发展需要,江苏将编制省集成电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清单,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清单内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鼓励支持集成电路骨干企业、科研院所、 高等院校及其联合体创建研发和产业化创新平台。对新获批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市、县(市、区)给予联动支持,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资金支持。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各类集成电路创新平台能力建设项目择优支持。

为加大集成电路创新产品推广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国产芯片和经认定的集成电路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优先纳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国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资金。强化应用牵引,组织开展“芯片—整机”以及“芯片—材料装备”等产业链上下游供需联动和产用对接。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牵头组建集成电路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高价值专利培育成效明显的中心给予奖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院校、科研机构主导和参与集成电路产业标准制(修)订,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江苏省省长质量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并购重组最高给予2000万元补助

为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征求意见稿提出,培育招引产业链引航企业,在项目用地、 税收优惠、环境容量、能耗指标、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首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提升主导产品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对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的并购重组,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实际出资额(支付现金部分)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征求意见稿提出,巩固提升产业链优势环节,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先进及特色工艺、化合物工艺生产线,依托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新中心和行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系统级封装、多维异构封装、芯粒( Chiplet)等先进封装,鼓励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企业联合设计、材料和装备企业开展产品的测试验证,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以上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培育高端通用芯片和专用芯片设计龙头企业,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集成电路行业也要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征求意见稿鼓励研发制造集成电路产业高端装备,支持集成电路企业优先采用国产装备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车间以及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星级上云企业等,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集成电路中小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免费诊断服务,推行智能制造顾问制度,帮助企业提供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围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4000万元资金支持。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为形成财税金融支持合力,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信贷投放支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省级科技相关专项资金等,每年共计安排不低于5亿元,

重点支持集成电路领域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工程化攻关等。

积极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十免”“五免五减半”“二免三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可在预缴申报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符合集成电路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点和需求的多样化、综合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依托“证券江苏” 平台,重点支持集成电路产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实施重点培育。深化与沪深北港交易所合作,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对在“科创板”上市的集成电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 省财政在企业取得证监部门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取得证券交易所受理通知、成功在科创板上市后,分阶段给予补助。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加大对集成电路企业的支持力度,逐步将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加大担保费补贴力度,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且担保费率不高于1.5%的小微集成电路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其承担的担保责任比例给予不超过年化1%的担保费补贴。

征求意见稿还包括增强产业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等多方面措施。根据省工信厅公告,该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月6日至1月16日,反馈意见可邮寄纸质材料至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省工信厅电子信息产业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jsgxtdzxxcyc@126.com。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书面反馈,个人意见请署名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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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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