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泰市永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山东省民间融资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新泰市永安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由朱艳华变更为张晶,财务负责人由张晶变更为冯丽。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531-51783980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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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6

标签:新泰市   永安   董事   民间   山东省   高级管理人员   融资   条例   总经理   资本   地方   金融   公告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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