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一年级时就会出现一些落伍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到二三年级有时候还会遇到落伍得无可救药的,而教师干脆对他放弃不管的学生呢?这是因为教师在脑力劳动的领域里,对儿童缺乏个别对待的态度的缘故。
我们来打个比方:让所有刚入学的七岁儿童都完成同一种体力劳动,例如去提水,有的孩子提了5桶就精疲力竭了,而有的孩子却能提来20桶。如果你强迫一个身体虚弱的孩子,一定要提够20桶,那么这就会损害他的力气,到后面就什么也干不成了。
其实,儿童从事脑力劳动所需要的力量也是各有不同。有的学生对教材的感知、理解、识记得快,在记忆中保持的长久和牢固;而有的学生的脑力劳动进行的完全不同,对教材的感知很慢,知识在记忆中保持得不久,而且不牢固。
学习本身就是一种相对的,对有些学生来说,100分是成就的标志,而对另一些学生来说,60分就是了不起的成就。
能否保护和培养每一个学生的自尊感,取决于教师对这个学生在学习上的个人成绩的看法。不要向儿童要求他不可能做到的事,任何一门学科的任何教学大纲只是包含一定水平和一定范围的知识,而没有包含活生生的儿童。不同的儿童要达到这个知识的水平和范围,所走的道路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孩子在一年级时就已经能够完全独立的独和解除应用题,而另外一些孩子到二年级末甚至三年级末才能做到这一点。
有经验的教师在一节课上给一个学生布置2、3道甚至4道应用题,而给另一个学生只布置1道。这个学生做的是比较复杂的应用题,而另一个学生做的则是比较简单的。这个学生在完成语言的创造性作业,例如写作文,而另一个学生则在学习文艺作品的片段。
在这种做法下,所有的学生都在前进,有的人快一点,有的人慢一些。学生在完成作业而得到评分时,从评分中看见了自己的劳动和努力,学习给他带来了精神上的满足和有所发现的欢乐。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相互关心与相互信任相结合,学生就不会把教师单纯的看成严厉的监督者,也不会把评分当成一种棍棒。她可以坦率地对教师说,某某地方我没有做好,某某地方我不会做。他的良心是纯洁的,他不可能去抄袭别人的作业或者考试时作弊,他想树立起自己的尊严。
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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