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金融法治论坛举行 十余名专家分享金融稳定与创新法治保障洞见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记者 徐倩宜 北京报道

2022年12月25日上午,第九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2年学术年会举行,本次论坛主题为“金融稳定与创新的法治保障”。

论坛邀请来自高等院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等相关业界的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近100人参与此次学术盛会。

广东金融学院副校长、知名金融专家、博士生导师易行健教授做开幕式致辞。他提出,金融法学术研究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并且,金融法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要为实际解决金融法治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金融学院广东金融法治创新研究院院长张长龙致辞介绍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于2022年提供的5个对策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肯定性的批示。他表示,研究会将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让研究更加体现时代性、地方性和实用性;同时加强研究会的专业化建设,并提升学术交流与合作的广度与深度。

本次会议研讨分为两个单元,分别以“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为议题。

在“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议题中,珠海国际仲裁院副院长吴学艇以《商事仲裁的品格塑造——以大湾区实践为视角》为题,就商事仲裁中的机构治理、程序运行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介绍。通过介绍突破传统的“涉外”概念的约束和增加大湾区特有的法律适用连结因素讲解法律适用的灵活化。

华南师范大学经济功能区立法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教授丛中笑则从广州金融业的定位,提出广州的金融业实力与其经济地位不匹配,广州的大型金融机构数量和综合实力有待提升的现实背景,解读了《广州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理财和资管中心实施方案》。该《方案》是广州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政策文件、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举措,引导财富资金更多流向绿色低碳和科技创新等符合国家、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的领域,对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金莱以金融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研究为题发表演讲。她认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核心机制,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改变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具有重要意义。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旨在通过多部门的联合对失信行为人进行约束,其运行原理来自于预防理论、社会治理理论和政府管制理论等理论。金融领域已有较详细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但有关惩戒措施的属性和类型划分尚存争议。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出现了合法性困境、泛道德化倾向、缺乏程序性规范等问题。对此,她认为,应当针对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以合法性补强,细化相关法律规定、将道德规则与法律规定相分离,制定完备的程序性规范。

某大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务主管陈仕则围绕“瑕疵披露义务在不良债权网上竞价交易中的履行”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案例讲解和分析。他结合一则案例指出,债权转让方须依法适当、完整、善意地履行瑕疵披露义务,并在竞价文件、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协议中明确相关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他建议对参与不良债权网上竞价的个人投资者开展适格性管理,揭示投资风险,减少盲目的投资行为和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为议题下,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段莉琼“以要素标准化建设助力互联网金融数字化转型”为题,结合司法实践指出,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转型过程中存在合同缺乏统一标准、要素不齐备、合规性有待改进、数据对接不通畅等问题。她认为,针对互联网金融纠纷同质化高、泛在性强、全程电子化的特点,应当推动要素化、批量化纠纷化解指引建设,以满足快速智能解纷需求。对此,广州互联网法院探索建立“隐患评估+要素标准+批量智审”三步法,构建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彭丁带则围绕《以绿色金融助推美丽广州建设》进行主题分享。他认为,《以绿色金融助推美丽广州建设》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其一、绿色金融与生态环境建设共荣共生。其二,他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能为建设美丽广州提供支持和保障,并且广州已具备绿色金融的良好基础。彭丁带对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对建设美丽广州的作用,提出对策建议:应当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增强广州绿色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美丽广州建设的内生动力等。

广东金融学院跨境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王萍以《论监管沙盒下我国NFT数字藏品市场的法治建设》为题,她提出,从法治实现路径上,可从立法与执法主体分离、制定合法性规则、强制性与任意性规则类型化设置等方面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NFT应用与业态发展模式。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李松洋以《蓝碳金融赋能共同富裕的法治实现》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蓝碳金融赋能共同富裕可以提高绿色低碳生产力,能促使普惠与低碳相统一,实现人民群众共享蓝碳金融的发展成果。蓝碳金融赋能共同富裕的法律制度挑战有三方面,即制度对蓝碳资源的产权归属规定不明确、非国家主体参与国际交易的法律不健全、蓝碳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制度碎片化。他认为,应对挑战的法治路径分别是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蓝碳资源的法律属性与主体,从国内、国际层面为非国家主体参与国际交易提供制度保障,系统性地完善蓝碳金融衍生工具的信息披露制度。

会议最后,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李健男对本次会议研讨进行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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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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