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作为商业体系一个重要金融服务,与传统业务有何不同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商业银行面向整个链条上的参与节点,开展融资服务的一个重要金融服务,处在供应链大环境下,信誉良好的核心企业为经营资金匮乏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担保。

金融机构通过对供应链整体违约风险进行评估后,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供应链金融可以将资金需求企业的不可控信用风险,分散到整个链条中,转化为商业银行有能力管控在一定范围内的供应链整体信用风险。

因此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参与主体,并不仅仅包括资金的需求方与提供方,产业链上的各个关键节点也要参与进来。

考虑到该项金融服务的需求者和提供者方面,把参加该项目的主体分成四类:

(一)资金需求主体

供应链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链条上下游中小企业,即资金需求主体,同时也是最大受益人。

在供应链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大型企业(核心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在交易时对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提出较为苛刻的要求,如上下游企业供货时,核心企业推迟支付款项;或者在销售开始之前便以铺货、保证金等形式向核心企业提前支付资金。

而上下游中小企业,虽然迫于资金压力,却由于自身规模小、抵押物不足等一系列因素无法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

这种情况下,上下游企业面临着资金池干涸的危机,进而会导致整条产业链的断裂。

而核心企业信用较好,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把上下游企业“融资难”问题从供应链角度解决,就是要让供应链中的资金流动起来。

企业对资金需求问题的有效解决,也促使其把更多精力投向产品上,减少了与上下游中小企业间的交易成本,为整个企业供应链竞争力的增加贡献了力量。

(二)信用担保主体

在各行各业中存在这样一些主体,它们经营规模大、资金雄厚并且信誉良好,往往决定着一条供应链的构成,对供应链上的节点企业有选择权和强力的控制权,担负着保障整个供应链顺畅发展的责任,一般我们认为这样的企业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

因为其实力经济和链条上其他企业相差悬殊,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对其他企业形成压制,提出如延迟付款或预收货款等要求,给上下游企业造成了很大的资金压力。

而在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核心企业利用其长期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强大的资金能力,能够为链条上中小企业进行信贷担保,协助其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

避免因供资金流压力而导致的供应链失衡问题,核心企业也能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资金提供主体

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机构,可以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机构等。风险控制是各大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核心之一,金融机构要对融资申请方的资质,进行全方位的审查,评估其违约风险,来决策是否提供资金。

传统信贷模式下,各机构因为无法准确评估中小企业的违约风险,不愿意为其提供贷款服务。

而新模式下,金融机构将视角扩展到整条供应链,在经过对其综合能力,以及各节点企业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评价后,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誉保障,为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推出为金融机构扩大了收益来源,同时避免了传统信贷模式的风险。

(四)质押资产监管方

供应链上资金需求企业在获得贷款前,要交付质押资产,但金融机构自身,可能并没有空间去储存,通常会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进行合作。

第三方物流公司身为专门的物流配送组织,主要负责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下,有关物资的一切商业活动,所以第三方物流公司必须责无旁贷的充当金融机构的委派人或者代理者,也就是这样,第三方物流公司,同时也变成了质押资产的主要监管者。

物流仓储公司不仅对融资方交付的质押资产实施专业化的监管,同时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货物出入库信息了如指掌,银行业借此来实现供应链中资金流与物流的整合。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传统的信贷业务中,当商业银行在判断是否对融资申请企业实施授信时,往往只把公司自身视为考察主体。

而且主要通过对公司财务报表中重点指标的分析,来评价公司的整体资信情况。

但在新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下,传统商业银行的评估对象也有所改变,不再单纯审核融资公司,而是把关注重点放到了核心公司的财务硬实力和业务地位上,再加上对整条产业链的信用管理水平、运营状态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供应链融资作为一个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和传统投融资模式比较该模式有着一些自身的特点,该模式上参与主体的多样性可以更良好的调和投融资服务各方的利益冲突,从而达到社会共赢的结果。两种融资模式之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

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对比

根据对以上的分析法对比,作为新型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一)参与主体多元化

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参与主体,除了传统金融业务中的资金供需双方以外,还新加入了核心企业和物流仓储企业两个参与主体。

物流企业具备“信息汇集平台”的功能,在为链条上的参与主体提供专业、精细的物流服务的同时,还可克服传统商业银行在质押物监管、价格评估等方面的缺点。

仓储公司还可以归集与分类散落于各个交易环节中的信息,让供应链中交易的监管更加透明化和智能化。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利用物流仓储公司收集的信息,并参考这些信息来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个性化的融资方案

(二)闭合式的资金运作模式

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金融机构授信和融资项下的质押资产之间有着密切地联系,要把供应给融资公司的信贷资金运用控制在指定范围之内。

资金提供主体(金融机构),就必须借助物流仓储企业对贸易关联中的资金链、物流与信息化实施有效管理,并根据质押资产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有效监管信贷资金,同时确定回收比率。

例如在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下,金融机构授信注入的融通资金,必须限制运用在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材料采购中。

而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增加保证金的比率来分批购回货物,并在货物销售后,将应收账款回款按期返还至金融机构,开设的授信贷款专门账户中。

(三)质押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获得融资

传统融资中,融资企业通常以不动产、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来获取融资,即使企业因故无法偿还,金融机构也能把抵押物变现。

而供应链金融中,中小企业通常以积压的半成品存货、应收账款票据或者预付账款作为质押资产来获取资金。

即使这些资产具有良好的自尝性,企业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能将其变现,但商业银行无法有效评估其价值,如果企业违约就无法通过变现来止损,所以传统模式下金融机构不会收取此类资产作为抵押物。对于这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供应链金融服务则设计了特定的融资解决方案。

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供应链金融业务作为创新的融资模式,不但对整个系统中所包含的所有市场主体,乃至对整个供应链都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

第一,对资金需求主体(中小微企业)而言,获得了运营资金,保证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并且提高了利润。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就是供应链金融出现的根本原因。

作为这一业务的直接受益人,公司在获取正常生产运作所必须的资本上有了更简单的途径,从而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活动,以进一步开发新产品,拓展新服务,并最终获取巨大利润。

第二,对信用担保主体(核心公司)而言,提高了供应链的总体能力。核心企业在整体供应链金融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是构建和负责管理完整供应链体系的重要主体。

尽管资本短缺并不是阻碍其发展壮大的最大难题,但是整条供应链体系作为统一发展的有机整体,如果任何一家公司、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必将危害到核心企业的权益。

核心企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势必会为链条上其他主体提供信用担保,解决融资困难,调和公司之间的矛盾,推动各主体之间的联合发展,并由此来增强供应链整体的综合实力。

第二,对资金提供主体(金融机构)而言,拓展了盈利模式、降低了业务风险。

与传统信贷业务模式不同,新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下,企业站在全新的视角对申请公司进行评估,由对单一公司的衡量,扩展至对供应链综合能力和公司之间真正的业务往来实质的考察。

并且,在该模式下,金融机构不但与自己需求方构建起借贷关系,更与核心公司建立了稳定的战略联盟,在此过程中,金融机构不但扩大了业务,也有效的降低了业务风险。

第四,对质押资产监管主体(物流仓储企业)而言,开创了新的业务领域。

在物流仓储公司本身经营服务的专业性,和金融机构本身的经营限制双重因素的推动下,物流仓储公司责无旁贷的成供应链金融服务履行者,对融资公司的质押资产进行监管。

在这一合作流程中,物流仓储公司获益良多,原因在于,物流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缔结为互利互惠的联盟伙伴关系。

而金融机构的客户,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物流公司的顾客,而物流仓储公司,更是在合作伙伴中担任着特殊的角色。

同时存在于商业银行与顾客中间,作为双方双重权益的代表。所以,作为供应链金融中金融机构的合作伙伴,物流公司也受益匪浅,为企业开发新商品,拓展新服务模式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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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7

标签:商业银行   金融   金融机构   下游   融资   主体   核心   体系   资金   业务   商业   公司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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