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得燃起异色的篝火,映照世间不同的阴暗。世间不会只有一种颜色,也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你愿意顺着大部分的眼睛去看世界,我无可奈何,而我愿意管中窥鹤亦是我的自由,你们无权责难。若是连异样的声音都无法听一听,那你们与暴徒又有多大的区别了,若然如此,你开心就好,我在远离人群的地方为你鼓掌。
01 我依旧不愿意称“村霸两字”
单一通告中来看,叶父的所作所为确实可恨,被教训也是罪有应得。那反观刘家他们处理方式真的是合法合规,真的做到了克制么?按照各位的说法,别人只要动手打了你,他就该死?
如果第一次打了就此收手,不会出人命,也不会有如今严正的判决。凶手用脚跺人家脑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后果,有没有想过会出人命。难道他们是觉得跺人家脑袋是温柔的抚摸?这样的人是你们口中老实本分的人,而被活活打死的反倒十恶不赦了。
02 与杨志相比,气魄相去甚远
别把凶手抬高了。杨志杀人之后,邀请众人作证,一路去衙门自首。而你们所谓的英雄,在庭审之上也拒不认罪,更别主动投案了,这样一比,高低立下。你们仔细想想是不是你们一厢情愿地想法,早已把凶手美化,甚至成了正义的化身了。
就算叶某十恶不赦,也轮不到凶手去匡扶正义,他们不过与你们口中的“村霸”半斤八两罢了。故意伤害的事实摆在那里,你们继续自欺欺人吧。
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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