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关于优化调整核酸检测服务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为强化核酸检测早发现作用,快速锁定潜在感染者,提高疫情处置效率,自2022年12月15日零时起,倡导愿检尽检人员单人单管,自愿自费。相关费用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65号)规定:单人单检每人次16元。重点人员凭相关证明,可在采样点进行免费5合1混管检测。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请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不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页面更新:202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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