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婷事件,疑似在场者之一发声了,所说过程完全是另外一个版本

兼听则明,我们应该听听不同的声音。

女子父亲被殴打致死的事引起广泛关注,接着又发生了叶婷失联的事,昨晚又发生了叶婷被取保候审等一系列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息爆出,真相也越来越近。

叶某全家福(叶家姐妹公开发布)

之前,关于叶婷父亲被围殴的过程,叶家人一个说法,官方也出了通告,现在终于有疑似打人者的老婆(也是当时在场的唯一女性)出来说了另外一个版本。现在发出来,希望大家认真看看做个对比,看看哪个更可信。

根据该女子的描述,事情经过如下:

疑似在场女子自述

简单来说,刘青彦、刘青艺、刘得见3人农忙给人割小麦,包地大户许某雇佣他们3人割了小麦后,产生了1800元费用要结算,就请3人吃饭(当时女子也参加了)。同时,许某还邀请了叶某(叶婷父亲)等另外3人陪客。

席间,叶某为许某说话,处处找刘某3人的茬,并对他们进行辱骂。后来双方发生推搡,进而引发斗殴,过程中叶某也有用啤酒瓶砸人的行为。后来在场的该女子报警后,叶某等人四散离开,于是警方人员出警后又离开(该情节和叶婷举报信中所述的警方出警但未将双方带回去调查的情节吻合)。

根据女子描述,叶某离开时还好好的,不知道为啥后来又死亡了。叶某死亡后,其妻子要求打人者赔偿400万,但大家都是农村的,哪里赔得起,然后叶家人就颠倒黑白开始在网络上发文。

另外,该女子也对叶某家的家庭情况做了介绍,称其生了8个孩子,没人敢管。

我也找到了叶家大姐最早发的微博,其详细描述了案发全过程,比叶婷说的更具体:

叶家大姐去年的微博

据叶家大姐的描述,其父亲叶某和包地的老板许某也不太熟,但被邀请去陪客。

当晚吃饭时,是刘某3人和包地的许某先发生了口角,然后其父亲叶某充当说客从中说和。刘某3人觉得叶某多管闲事,就和叶某发生了冲突。

期间,刘某3人对叶某进行推搡,然后叶某强烈反抗,双方发生了更激烈的冲突。后来对方觉得叶某反抗太激烈,就叫了一车人过来对其实施殴打,并最终将叶某打晕。

叶某全家福(叶家女儿公开发布)

我依然觉得叶家大姐的用词不太准确,什么叫“反抗激烈”“努力反抗”?其实换一个说法就是双方发生了互殴。另外,叶家大姐介绍自己家庭有7个女孩1个男孩,该细节和前面疑似打人者老婆的说法一致。

所以大家觉得真相是什么?

几个版本综合起来,我认为还是官方的通报更准确:因为1800元割麦费用结算问题,许某宴请割麦工人刘某3人吃饭喝酒,并邀请叶某等人作陪,期间刘某等和叶某发生口角,引发厮打,后被他人劝开。叶某当晚被送往医院抢救,9天后死亡。

同时,那位疑似在场女子的描述和官方的描述有一处细节高度一致:“叶某走时好好的”,官方通报中的用词是“后被他人劝开”,这个细节说明,叶某并未被打得昏迷,其还处于清醒状态。至此,我相信真相如何,大家应该都有了自己的判断。

假如基于以上“真相”,打人者可能被判多久?

时常可以看到警方的宣传口号: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尽管这个宣传口号不太符合法律规定(打赢也不一定坐牢,除非构成轻伤以上才坐牢),但这是对互殴很通俗的描述。

本案即属于典型的互殴,互殴本身不是一种罪名,但如果打赢的一方将另一方打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双方均被打成轻伤以上,则双方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有3个量刑情节,怎么判?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叶某是被殴打致死的,毫无疑问,打人者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关于这一点不用担心轻判。

第二种:同时,必须要说明的是,尽管叶某是在和刘某等人发生斗殴后死亡,但并不意味着叶某是被“殴打致死”的。很常见的一种情况是,某人参加打架甚至吵架后,开始没什么,但是回去后不久病发身亡。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受害人本身患有冠心病,过于激动出现心梗,或者本身患有高血压,打斗后引发了脑溢血。这时,死亡并不是因为殴打所导致,而是由于受害人基础疾病所导致,这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这种情况下,病人自身患有疾病,其应该尽到注意义务,避免与人发生口角、打斗,但其并未尽到注意义务,因此对于死亡结果其自身也要承担一定责任。此时可能按照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重伤来量刑,具体要看殴打程度,轻伤就判3年以下,重伤就判3-10年。

再说说赔偿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1173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基于此,叶某的生命权受到侵害,其家属可以向刘某等人索赔,但赔偿并非想要多少要多少,要经过严格测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本案发生于2021年,要按照2020年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2020年杞县农村人均纯收入约15000元,20年就是30万元,另外还要算上丧葬费、住院费、孩子的抚养费等,一般在100万左右。考虑到叶某对案件发生也有过错,赔偿金额还会有一定减少。

最后

坦白讲,这个饭局本身就很蹊跷。

刘某他们是给人割麦的,这个活很辛苦,农忙时开着收割机到处跑,一亩地挣50-100块钱,1800块差不多割了有20亩,这不是个小数目。他们给你割麦,你干脆利索的结算工钱就完了,还请吃饭干嘛?我不理解。我更不能理解的是,叶某作为一个不相干的人,为啥会和雇工刘某等人发生口角?

目前,打人者刘青义和刘得见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一年半,他们没有逍遥法外,他们也必将为他们的打人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另外,我认为我们应该相信一个常识:3个给人割麦子后险些要不到工钱的农民,能有多强大的背景?

#律师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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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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