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权益性投资的独资合伙企业,一律查账征收

2021年 12月3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的一则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

这主要牵扯到避税的问题,例如:一个公司高管王某,他持有甲公司30%的股份,正常情况下,甲公司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向王某分红,从公司分回股息红利,要交20%的个税。

但如果王某开设一个工作室,工作室的性质是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然后以工作室的名义投资一个公司,股权投资30%,公司仍然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给工作室分红,原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不采用查账征收,且核定征税利率在最高的情况下都低于企业所得税的“25%”。然后从工作室再转给王某时就不再有个税的问题,就能将公司利润完全私有化。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也就是说,核定征收的征税方式会更简单一些,且更重要的是,核定征税的税率远比正常企业低。

其实查账征收也是大势所趋。为了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也采用查账征收方式规范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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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4

标签:财政部   股息   大势所趋   税率   企业所得税   独资   权益   利润   工作室   方式   企业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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