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喊话催收要自证身份,欢迎来电提供

近些年来,5000家P2P平台跑路的跑路、失联的失联、立案的立案,但有一些网贷平台至今仍在逍遥法外,因为他们变更了公司主体的名字,变更了经营范围,还有的P2P平台干脆把P2P平台运营公司主体注销,重新注册一个公司继续开展相关的业务,甚至还有的P2P平台所属公司主体被注销后就“消声灭迹”了,到底变成了什么公司我们也无法追溯。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这些P2P平台该承担的责任还没有承担,该负责的事情还没有负责,为什么他们可以注销这些让他们承担责任负责的公司主体呢?这一点我们也非常好奇,因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些P2P平台不管在经营过程中还是在贷后风控催收的过程中,他们都存在比较大的过错,他们甚至还利用“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样的理念大肆恶意侵害与债务无关人员的生活安宁,非法获取与债务无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难道就这样算了吗?

郑州的王小姐表示,我曾在上海一家名为“魔法现金”的网贷平台上借过3000块钱,因为预先扣除了砍头息我本身都不是很满意,借款周期还比较短,仅仅14天而已,到时还款的时候,我借多少钱还还多少钱,说白了就是把他们预先扣除的砍头息还要我们还上,如此一算,那么综合年化费率实在太高了。

于是,我就在还款日的当天还了这笔3000元的贷款,并且还给他们平台客服打电话告知对方已还款的事实,甚至于我还要求平台开具相关的结清证明,但是,虽然我如愿的拿到了结清证明,可我还完贷款的第二个月就开始接到莫名其妙的催收电话,当时我就在想,我已经还清贷款了,为什么还会接到这样的催收电话呢?

值得关注的是,当我接通这些电话之后,要求对方提供能证明我还欠钱的证据,他们的身份信息,能证明他们和这家网贷平台关系的证明,他们所属公司的基本信息,但就算我要求的如此简单,而且这些要求也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的知情权,因为,他们给我打电话,难道不该证明我是不是还欠钱,他们给我打电话,难道我还不能问清楚他们是谁吗?

在电话中,他们都自称为是收到“魔法现金”委托他们进行催收的,而这一点我也不止一次向“魔法现金”官方核实,但是,我得到的结果就是,平台官方说没有委托他们,还坚称这些人就是骗子,还在电话中提醒我不要上当受骗,不要向这些陌生人提供任何的个人信息,反正就是不承认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是他们委外的。

从客观的角度来讲,如果官方平台承认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是他们委外的话,只要证明我的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我也不会过多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官方平台都不承认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是他们委托的,那么问题就来了,我们的个人信息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是如何获取的,大家其实心里都非常清楚,自己没有授权或主动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给这些人,如果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想要证明自己是催收也只有证明自己的催收身份和网贷平台的关系,这才能证明我们的个人信息是网贷平台提供给他们的。

如果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就连自己的身份都无法证明,也无法提供我的个人信息合法的来源渠道,难道这不就是非法收集或窃取我的个人隐私信息行为吗?如此以来,他们的这种行为难道不就是妥妥的犯罪行为吗?

如此以来,既然定性了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是总从事犯罪活动,我们为何不能阻止这种犯罪活动的继续,为什么我们阻止这种犯罪活动的行为会被定性是违规行为,难道我作为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就连阻止他人侵害自己的权利都没有吗?

说实话,这些电话我也有权不接,因为我自还清贷款以后和这个网贷平台就没有任何的关系了,而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也是不知道从什么渠道非法获取了我的个人隐私信息,然后就给我打电话让我还钱,而最可笑的是,这些给我打电话的人就连我欠钱不欠钱都无法证明,甚至于就连他们自称为合法合规的催收公司也无法证明合法性,难道这种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作为被侵害的一方没有反击犯罪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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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标签:身份   自称为   受害者   主体   贷款   现金   电话   官方   平台   信息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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