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对家庭的重要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它从父亲的功能和“生育体系”的双重线来说明家庭、婚姻和性之间的关系。

费老师从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切入人类生育制度。从生殖入手,导明生殖与生育的关系——生殖其实作为一套文化体系,是一种“异化”。生育=生殖+教育。对弗洛伊德的“俄狄浦斯情节”进行理性商榷。

“人之所以反对男女之事,乃是反对自己,忘记的完全,失掉自己的完全。”正所谓男人的一半是女人,每个人实际都是雌雄同体,性别的形成可能只是“多了那么一点”。只有通过“性”开宗明义才能变成完整的“人”。有人说最完美的人身体的雌雄激素几乎参半,莫名想起王尔德。

最早的时代人是群居杂交的。“父亲”的地位是卑微的,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谁是你的孩子T T,父爱作为一种“非本能”其实际性是一种爱屋及乌,因为沦陷于两性的愉悦,自愿分享伴侣的抚养。这是一种“生理性”的爱,一种“性爱好”基础上建立的感情关联。

随着文明的发展,人类开始有了核心家庭。建立起了双系抚养系统,从此也有了私有制。

这种系统以1男1女作为社会工作者,延续至今。为了社会的新陈代谢,为了社会的活力,而婚姻,就是一种人为的见证双系抚育系统的文化手段。划重点,婚姻最开始就是一种“社会工作”,一种非个人性的行为。宗教赋予了婚姻更强烈的仪式感,也就是我们如今喜闻乐见的婚礼。

在有了这种系统后,父子的关系直线上升,其社会性影响大于生物性影响,一直影响至今。举个例子,人们对养子的爱经常大于私生子。婚姻也成为了一种“性”的限制器,约束了人们的性活动行为。抚育也成为了一种“责任制”以制约每一对夫妇。

中国古代的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在自由恋爱口号响亮的今天,这种想法可能被挂上“封建”、“传统”的帽子。可是根据考证正是那些所谓“门当户对”的夫妇,婚姻幸福感较高,离婚率相对较低。相似的生活经验导致他们的“三观”大致相似,倘若有长期生活的意愿,促进了他们的情感结合。由此通常恰合度比较高。就算之前没有交往,还是比较容易锻造婚姻之“爱”。于我个人也是如此,我接受无爱情的婚姻,但不接受无爱的婚姻。

社会把性“异化”并限制于夫妇关系。儒家的夫妇提倡“相见如宾”,否认夫妇间的爱,“除了在床上”。可以用“床上夫妻床下客”来形容。儒家的夫妇爱甚至还有些“悲壮”,古时候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灯,迎娶之家三日不可取乐,仿佛预示着婚姻的“痛苦”。但传统“包分配婚姻”真的痛苦吗?调查结果恰恰相反。传统婚姻是一种克服,因为夫妇事先有了“痛苦”的心理准备;而现代婚姻恰恰相反,结婚发现了婚姻的痛苦,预期过高,心理毫无准备,婚后感觉自己情感受了欺骗。想起了许子东老师的寄语:“结婚前多想想对方的坏处,离婚前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如鲁迅老爷子唯一的爱情小说《伤逝》就揭示了婚姻的围城——自由恋爱的不自由。

人是一种活在三维度的动物,过去、现在、未来。在某些程度上,我们也是父母的未来。父母把自我理想卸下给子女。特别是中国式妈妈们,孩子成为了她们全部的生活。我不愿评价这种行为,人其实只有自己的生活。

对于费老师的文章大家评价不一,我个人很是推崇。

美玉亦有瑕,但瑕之所在很有几分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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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王尔德   儒家   门当户对   夫妇   痛苦   婚姻   传统   老师   关系   家庭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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