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赘婿问题-论宋人如何“吃软饭”这件事

一般人认为宋代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时代,封建礼教绝对相当严重。对于这种破坏封建伦理的事,绝对是极强烈禁止与反对。其实,事实恰好相反,宋人对很多事表示得相当现实,就比如赘婿问题。

赘婚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特殊的婚姻制度,其表现形式与传统嫁娶婚相反。与传统婚姻相比,是男女角色相互替换,由男子居于妻家,与妻家人共同生活,赡养妻家父母,与妻子一起承担起妻家传宗接代的任务。

宋代赘婿种类

宋代赘婚大致分为两类,即为女儿招婿的赘婚与寡妻招夫的赘婚。

先说女儿招婿。最常见的原因在于家庭里一直未诞下男丁,仅有女儿,故想招来女婿延续香火,所以称这种招婿为“布代”,谓之“补代”。或是拥有男性继承人,但年纪尚小,家庭缺乏壮丁,招男子入赘以补充劳动力。前一类多见于富贵人家,后一种则是穷困人家。

富贵人家招婿当然不是比武招亲,而是“发榜抢亲”。宋代科举制度日渐成熟,男子的才华最终表现在,科举考试中。通过科举考试意为获得社会大量财富,因此士豪富室都在春榜之时争抢佳婿,谓之“榜下捉壻。”《武林旧事》则将榜下择婿的盛况描写为“自东华门至期集所,豪家贵邸,竞列彩幕纵观,其有少年未有家室者,亦往往于此择婿焉。”

不过“榜下捉婿”,讲究家大世大,不然别人高中了不一定愿意上门。这就需要去找“潜力股”,比如北宋杜衍,家里十分贫困,县令看他气宇非凡,撮合他和县之大姓相里氏,相里家相当不愿意说:“姑从之,俾教诸儿读书耳。”成婚前,杜衍赴试京师,结果“举进士,殿试第四。”相里兄弟生怕杜衍背约,直接带世资去找杜衍。

寡妻招夫

封建王朝生产力十分落后,一个家庭少主要劳动力,这个家庭就无法生活下去。所以无论是怎样的礼教约束,现实的问题总会击破这些不切实际的约束。

一个寡妇想顺利地支撑亡夫家的门户绝非易事,为此便有了招夫入赘,即在亡夫家招来一男子做丈夫,帮助自己抚养老小、保卫家产、支撑门户,此类所招之夫称为“接脚夫”。

抚养老小、保卫家产、支撑门户”说明寡妻招夫的根本目的在于帮助照顾孤儿寡妻,延续亡夫家族香火,保卫家产。因为在丈夫死后会引起家族亲属对其家产的瓜分,这种现象称之为“吃绝户”。

所以一般情况下,婆家人不会拒绝寡妻招夫,甚至会主动要求寡妻招来接脚夫支撑门户。婆家支持抬接脚夫,除了立刻拥有接脚夫的武力保护家小外,还因为接脚夫的“法律、社会地位”完全比不上“丈夫”,接脚夫有地位有点像现代意义上的”打工人“。

赘婿的“法律”权利

赘婿一般有二种权利——身份权财产继承权

身份权的标志就是“姓名”。姓氏作为一个族群的共同标识,被视为某支血缘的代表。在传统国人的心目中有着极端重要的地位。宋代赘婿进入妻家,成为妻家一员,通常是不需要改姓的。这也有二种含义,其一,保留你的“人格”;其二,你是外人。

不过入赘改姓,至早是从元代中后期始有赘婿改姓的现象,到明清时期,赘婿改姓才逐步扩展,男子入赘也逐渐被世人戏谑为“卖姓”之举。

财产继承权,一般男子入赘主要目的就是“财产”。封建传统伦理认为,赘婿是依附于妻子的,妻死则与赘婿的婚姻失效,视为“出离”,赘婿并无妻家财产继承权。

不过这事也败给了现实情况。古代劳动力不发达,没有好处的情况下,是没有人愿意跳的。宋代朝廷为促进社会财富的发展,对赘婿的继承权也有一定的保护。

“在法:诸赘婿以妻家财物营运,增置财产,至户绝日,给赘婿三分。”

这其中的条件是“户绝”,即无男性继承者。而其中的三分是,赘婿为妻家经营增值物产的十分之三。

另外如果赘婿好吃懒作,作为妻子或者妻子的父母是有“休夫权”的。

所以软饭这种事,还真不一定“好吃”。


中国社会最基础的社会单位是家庭”,这句话是有相当深刻的内涵且不容易理解的。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状态是在“家庭伦理”之下才现实的。同样地,如果“家庭伦理”与“男尊女卑”相冲突,就会出现“女尊男卑”的情况。

”以”家庭“为中心而存在,不是”家庭“以“”为中心而存在。所以凡不符合家庭伦理的事,都会被禁止,哪怕这事符合“人性”。而“家庭”的中心的任务就是“传接代”,“宗”是指由上至下,像水流一样,身处在“流水”之中,你就是“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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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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