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上网课时遭家暴,学生立刻报警!多方回应→

近日,河南新密一女教师上网课时遭到家暴,视频流出后受到广泛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河南新密一高中女老师在给学生上网课时,一名男子与其发生口角并冲入画面,掐住该女教师脖子对其进行殴打,随后2人离开网课镜头,在画面外传出激烈的尖叫和打斗声。

据澎湃新闻报道,23日晚,新密市公安局青屏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确实曾接到关于陈老师的报警,“大概是11月21日早上10:20,(陈老师)上网课的时候被人发现遭到了家人家暴。”

而警方在出警后了解到,当时陈老师丈夫问其吃饭没有,由于陈老师没有搭理对方,便出现了动手的画面,“他们这属于家庭纠纷,我们在现场也进行了调解。”现场调解后,涉事双方重归于好,老师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

24日,新密市妇联则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妇联已经上门探望该名女教师,并辗转向女教师家人了解情况,其家属称并无网传“多次家暴”的情况,目前该名女教师情绪稳定,也已对丈夫表示原谅,并已恢复正常工作。施暴男子已向该女教师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妇联也将保持关注,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另有传言称,该女教师被学校开除。24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新密市教育体育局,对方表示学校处分该教师系谣言:“学校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当天第一时间就组织领导老师去她家慰问,去了解情况,就没有处分这一说。”

值得注意的是,该校的一名知情学生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学校学生便报了警。上游新闻发表评论称:

这次学生在看到网课老师遭遇到殴打后,立刻明白可能发生了家暴,于是立即报了警。学生的行为值得肯定和点赞,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在提高,他们选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老师,也是一种最正确的方式。

补充阅读

澎湃新闻在评论中提醒:

家暴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本质就是故意伤害,只不过对象不同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和万事兴,但家暴必须零容忍,两者并不矛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在对“家暴事件”的回应中就提到过:很多人认为家暴就是一种亲告罪,如果被害人不去告,相关机关是不会受理的,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家暴所涉及的罪名很多,除了虐待罪,它其实还有故意伤害罪,而故意伤害罪只要把人打成轻伤,其实就是公诉案件。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陈垠杉)综合: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澎湃新闻、极目新闻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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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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