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县供销社为何建社不到一年即开始整顿

1951年下半年到1952年上半年,密县供销社进入了快速发展期,然而一年以后的1952年7月即进行了整顿,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1951年夏季,河南省合作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会议,作出了“积极的、大量的、迅速的、放手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决议。密县县委、县政府根据省社会议精神,作出了“按经济区划兼顾行政区划建社”的决议,通过召开各区、乡干部会议布署,下达合作社组建任务,放手发动贫下中农集资入股,掀起了供销合作社建设高潮。

到1951年年底,全县152个乡(注:解放初期的行政编制,相当于现在的1-3个行政村)全部建有合作社,并建立起区级供销社15个,职工消费社1个,生产合作社3个,社员人数907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4%,社员股金108540.7元。

供销社的建立极大地活跃了城乡经济,尤其是在32个集镇上建立了门市部,供应丰富的生产、生活用品,收购农副土特产品,生产社加工、销售、修理生产生活用品等,解决了老百姓买难卖难问题。1951年,收购农副产品价值55万元,占全县商业比重的22.5%,为国家代购小麦46万斤,棉花15.8万斤,推销桑叉66200把,磨刀石8万块,其他小宗产品28种。供应工业品46.3万元,占全县商业比重的5.5%,主要产品有棉布58700百米,食盐270吨,食糖19吨,火柴398箱,煤油39吨。

合作社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快、大、粗、乱”,这些问题有客观上的,但更多是主观上的,一是指导思想上求快、放手发动,萝卜快了不洗泥,从而不能保证质量,建立了少数有名无实、造假充任务的合作社;二是粗放式经营管理,出现了坑害农民的现象;三是合作社干部政治道德水平不一,业务能力普遍不足;四是少数害群之马混进了合作社,出现了盗窃、贪污、挪用、占有合作社商品、资金的现象;五是反革命分子不死心,一些合作社接受了地主分子入社。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于1952年7月及时提出了“巩固提高,稳步前进”的方针。根据实际情况,一是调整区划建设,合并小社弱社,最后全县合并、保留了11个区级社,裁剪了一些乡级合作社;二是选派一批干部到省供销专干校学习,并在实际业务运营中培训一批干部,招录一批干部;三是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四是开展“清理家当、纯洁队伍、清洁组织、清除腐败分子”活动,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五是召开各区社会大代表会,审议工作报告,处理有问题的干部,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监事会;六是完善监事会,强化财务审计工作。

通过这次整顿,密县供销社的发展逐步进入规范化,到1952年底,全县供销社社员已经达到16718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2.9%,社干445人,门市部67个,流动购销组27个,资金达到45万元,社员股金238327元。总购进100.9万元,占全县商业购进总量的14.6%;代购53.2万元,总销售194.5万元,占20.3%。密县供销社进入了全面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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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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