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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骑电动车的老百姓来说,通常对于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需要如何上牌等,都是一知半解。在大家看来,电动车就是一辆代步工具,能解决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足以。
但是随着电动车上路的规矩要求越来越多,车主早已不能随心所欲地想怎么骑就怎么骑,尤其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明确了合规的电动车以及超标不合规的电动车两大类。
今天小辣椒要和大家分享的是,从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已经明确有三大类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如果继续违法上路行驶,交管部门或将处以300到500元的罚款,拒不改正者或将被没收车辆。
那么,具体是哪三类电动车不得上路?一起来看看。
问: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答:已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事实上,浙江省超标电动车过渡期淘汰时间已经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了一整年,对于已经备案登记的非标电动车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不再享受能够继续上路的利好政策。
只有符合新国标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合法上路,如整车重量不超过55kg、带有脚踏骑行装置、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400W等。
问:什么是异地车牌的电动车?
答:非机动车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车牌与骑行使用地为不同地区的,属于异地车牌,不得上路。
根据《浙江省非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要求,电动车登记备案需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来进行,不能够异地办理。
例如车主是杭州人,就无法在宁波办理车牌;同样的,杭州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也无法在宁波驾驶。当地买的车需要在当地上牌,并且只能在当地具备上路资质,外地号牌的车辆上路,属于违规行为。
问:什么是备案时间达7年的老国标电动车?
答:自备案之日起已经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针对已经使用了七年以上备案登记的老国标电动自行车,同样在不得上路的电动车管理之内。
由于老国标电动车新规出台年限已久,这类电动车的在产品质量、充电安全等各方参数、性能,与新国标电动车的要求有着较大的出入。
因此,2023年1月1日起,备案时间达7年的老国标电动车不得再上路行驶,车主需要及时换购符合标准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才能合法上路。
总结来说,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内有三类电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包括备案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异地车牌或未挂牌的电动车、备案时间达7年的老国标电动车。
家中还有以上三类电动车的车主一定要赶紧去置换淘汰,避免违法上路,扣车又罚款。
针对明年1月1日起浙江省实施的电动车上路新规,你有什么看法呢?电动车小辣椒欢迎你的留言。
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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