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公司利用个人卡收款,隐瞒三百万销售收入被税务稽查

电子商务产业是目前兴起、发展形式比较好的新型经济模式,但是也存在一定税收征管的难点、疑点。主要在电商通过在电商平台上,面向全国乃至国外销售商品,经过物流、快递运输货物,这也就意味着网店、电商行业的开办入门门槛低,住址不定,甚至于不需要门面,给税收监管带来了困难。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就要求:“增强平台企业税收信息报送等税收协助义务,大力加强平台企业税收监管,严厉查处虚开、逃税等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强化对平台押金、预付费、保证金费等费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强化对电子商务平台税务监管。近年来,对于“网络带货直播”等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就要求大力加强涉税税务监管,严厉打击偷漏税、违法逃税的行为。现阶段电子商务经济已经被全面纳入涉税税务监管之中,特别是是个人、个体工商户开办的网店,更加需要注重依法合规经营,避免因为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构成偷税,面临滞纳金与罚款。本案是一起在电子商务平台经营网店,经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的案例。

偷税漏税

经检查,你公司在淘宝平台和京东平台开设有网店,主要销售陈皮和茶叶等商品。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你公司网店订单销售额共3,212,998.69元(含税),其中京东网店销售额2,590,130.40元(含税),淘宝旗舰店销售额622,868.29元(含税)。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你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 许**的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收入34,953,439.38元(含税),上述个人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收入对应的产品销售没有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你公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留抵税额情况,你公司应补缴增值税合计432,192.01元。

除了上面的案例,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一家企业因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逃税,光罚款就高达300万!

个人卡收款

个人卡收款

所以,告诫老板们,一定不要心存侥幸,要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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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标签:销售收入   公司   淘宝   增值税   销售额   税收   税务   案例   经济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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